2025福建泉州市部分公辦學校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入圍面試人員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2025年泉州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公告》精神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擬對2025年泉州市部分公辦學校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泉州市部分公辦學校入圍面試人員詳見我局網站公布的《關于公布2025年泉州市部分公辦學校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筆試成績、排名及入圍情況的通知》。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5年5月20日上午9:00-12:00
三、資格復審地點
泉州市教育局教師工作科(泉州市豐澤區東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樓C3103)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考生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1.本人準考證、身份證;
2.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暫未發放的提交可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有關證書的承諾書(附件1)、所在學校提供可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有關證書的佐證,且2025年8月31日前必須提供所有原件,否則不予聘用),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的提供《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及普通話等級證書等原件承諾書》(附件2),并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否則不予聘用);
3.學位學歷認證材料:《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中國高等學歷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相關材料應通過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查詢并打印。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5年畢業生暫不提供,但應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
4.考生屬于已正式就業人員的,須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的同意報考函等佐證;
5.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及佐證材料。
五、其他事項
(一)筆試入圍考生需在資格復審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到規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并按規定進行遞補。因個人原因放棄面試資格的,應向各資格復審單位出具書面棄權聲明(見附件3),對棄權且拒不配合出具書面棄權聲明的考生將予以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二)入圍考生無法親自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審核,受委托人需持有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委托書及委托人身份證原件(或由委托人本人簽名的身份證復印件),并提交相關復審材料。
(三)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并按規定遞補。通過資格復審者方可參加面試,報考資格的最終確認以擬聘用階段的審核為準。
(四)具體面試時間和面試方案將在泉州市教育局網站上公布,請考生及時查閱。
(五)本通知未盡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5-22781630、22785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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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教育局
2025年5月15日
原標題:2025年泉州市部分公辦學校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入圍面試人員資格復審的通知
文章來源:http://jyj.quanzhou.gov.cn/zwgk/rsxx/jszk/202505/t20250515_3169715.htm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