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南潯區醫療衛生單位招聘事業編制人員補充說明
根據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要求,對近14天有重點疫區旅居人員,在5月20日前需提供7天有效期內的核酸和血清檢測報告,報告需加蓋檢測機構公章,其他地區人員需提供湖州健康綠碼。
湖州市南潯區衛生健康局
2020年5月11日
原標題:關于2020年南潯區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補充說明
文章來源:http://www.nanxun.gov.cn/jjnx/gggs/20200511/i2678788.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