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咸豐縣紀檢監察系統遴選資格復審公告(第一號)
按照《恩施州紀檢監察系統2015年遴選工作人員公告(第一號)》和《恩施州紀檢監察系統2015年遴選工作人員公告(第四號)》精神,現就全縣紀檢監察系統2015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及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及面試工作組織
縣紀委監察局遴選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及面試工作由縣紀委監察局會同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共同組織。
二、縣紀委監察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面試考生攜帶相關資料于6月1日(星期一)到縣政府綜合大樓11樓紀委辦公室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等材料。
三、縣紀委監察局面試時間及地點
報考縣紀委監察局的面試考生于6月3日(星期三)下午2:30攜帶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到縣政府綜合大樓11樓會議室報到、參加面試。
四、有關要求
1、請考生按時參加資格復審,超過資格復審時間未到的考生視為棄權。
2、面試考生在面試前應保持通訊暢通,攜帶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不按時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棄權。
3、考生候考期間要遵守相關紀律,自覺聽從候考室工作人員的指揮,不準擅自離開候考室,不準在候考室內喧嘩吵鬧。
4、考生正式參加面試時,只報抽簽序號,不報姓名。不得攜帶任何通訊工具,不得穿奇裝異服、工作制服和佩戴任何標志性飾物。
5、面試結束后,考生不準返回候考室,不準在候考室附近停留議論,不準以任何方式向其他考生泄露試題。
原標題:咸豐縣紀檢監察系統2015年遴選工作人員公告(第一號)
2015年6月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