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新縣選調12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和編制總體情況,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部分縣直單位一般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嚴格選調程序和工作紀律,確保選調人員質量。
二、選調職位
(一)職位一:縣紀委監察局6名;
(二)職位二:縣長熱線辦公室2名;
(三)職位三:縣委群眾信訪工作部(信訪局)4名。
以上職位均為全供事業編制,其中,職位一列入縣紀委監察局所屬事業編制;職位二列入縣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編制;職位三列入縣委群眾信訪工作部(信訪局)所屬事業編制。若報名人數與擬選調職位比例低于3:1的,選調職位相應核減。
三、選調對象
全縣行政、全供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國家正式干部。
四、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對黨忠誠,品行端正,敢于堅持原則,敢于擔當,清正廉潔,遵紀守法;
2、勤奮敬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實績突出,辦事認真、群眾公認;
3、在行政事業單位連續工作滿3年以上(鄉鎮區、辦事處公務員在該崗位服務期必須滿5年以上)。工作經歷計算日期截至2015年11月1日;
4、近兩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報考職位一還應具備的條件
1、中共黨員;
2、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