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蘇海陵區黨政青年人才選聘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海陵區黨政干部隊伍結構,鼓勵和吸引學子扎根基層建功立業,經研究,海陵區決定選聘2016年黨政青年人才,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選聘范圍及對象
具有泰州市戶籍的“985工程”高校全日制計劃內2014-2016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和“211工程”高校全日制計劃內2014-2016屆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生(第一學歷須為“211工程”高校)。
注:戶籍認定以2015年10月31日前本人或父母的戶籍狀態為準。
二、選聘對象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2.學習成績良好,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3.年齡:本科一般不超過26周歲(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29周歲(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32周歲(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
三、選聘數量及要求
初定10-15名,其中男、女生職位各占一半。具體選聘名額根據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人數確定,原則上資格審查入圍與選聘人數比例不低于3:1,低于上述比例則相應核減選聘人數。
四、選聘程序
1.報名。考生攜相關材料(詳見《報名須知》)到海陵區黨政青年人才中心(區政府611室)報名。報名時間為2015年11月16日-2016年1月15日。
2.資格審查。根據選聘基本條件及相關要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按不低于3:1的比例確定2016年黨政青年人才的選聘名額。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和無領導小組討論的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兩輪面試成績各占50%。根據面試成績,按照與選聘職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同分跟進)。
4.體檢。參照《公務員聘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體檢前,已經工作的考生,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后,方可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不予遞補。
5.政審。體檢合格的,由區委組織部組織政審。
6.公示。政審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國海陵網、海陵黨建網公示。
7.辦理聘用手續。公示結束無影響聘用問題的,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辦理聘用手續。其中,2016年應屆生且未就業的,與其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畢業后,憑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報到證簽訂聘用合同,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已簽訂工作合同的應屆生和已參加工作的往屆生,須憑《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領取《錄用通知書》,在《錄用通知書》指定時間內報到,辦理正式聘用手續。
五、培養管理
1.選聘人員人事關系掛靠海陵區黨政青年人才中心,編制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性質;
2.選聘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年,對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終止聘用關系。
3.選聘人員實踐鍛煉期為兩年(含試用期),實踐鍛煉期間,結合所學專業及工作需要,安排到基層實踐鍛煉,實踐鍛煉期滿后,根據選聘人員實際表現及能力特長,安排到相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
六、紀律與監督
選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程序和標準,選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七、政策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人:吳麗霞、周全、楊光
聯系電話:0523-86221506
QQ工作群:187591067
原標題:海陵區2016年黨政青年人才選聘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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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區黨政青年人才中心
2015年11月1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