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師宗縣屬機關事業單位考試選調公告【招20人】
1、《師宗縣縣屬機關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考試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附件2,請報考人員自行下載打印);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
4、個人近期免冠半寸彩照3張(其中2張貼報名資格審查表,一張貼準考證;
5、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6、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3,請報考人員自行下載打印);
7、歷年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年度考核情況證明(由單位主管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
8、在機關或參公管理單位工作滿3周年及以上證明(由單位主管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
9、考試選調計劃表中崗位要求需資格證書的,必須出具資格證書;其他要求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的;
10、在縣外工作屬夫妻分居的需提供結婚證、配偶的戶口薄、配偶工作單位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1、在縣外工作屬照顧父母的需提供父母的戶口薄、父母居住地村委會或社區簽章證明及復印件一份。
所有復印件須注明“與原件相符合”并加蓋單位公章。
(三)報考事業單位的須提供以下材料:
1、《師宗縣縣屬機關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考試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附件2,請報考人員自行下載打印);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專業技術等級資格證書、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合同,復印件1份;
4、個人近期免冠半寸彩照3張(其中2張貼報名資格審查表上,一張貼準考證);
5、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6、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3,請報考人員自行下載打印);
7、歷年事業單位年度考核情況證明(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
8、在事業單位工作滿3周年及以上證明(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
9、考試選調計劃表中崗位要求需資格證書的,必須出具資格證書;其他要求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的;
10、在縣外工作屬夫妻分居的需提供結婚證、配偶的戶口薄、配偶工作單位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1、在縣外工作屬照顧父母的需提供父母的戶口薄、父母居住地村委會或社區簽章證明及復印件一份。
所有復印件須注明“與原件相符合”并加蓋單位公章。
(四)崗位報名結束后在規定網站上公布崗位報名人數。
(五)準考證的發放
經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后,筆試準考證于2016年8月18日上午8:30—11:40,下午14:30—17:40發放。領取準考證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畢業證原件到報名地點領取,逾期不再發放。
(六)報名注意事項
1、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與擬選調人數須達到3∶1的比例方可開考,如有崗位達不到規定比例,選調計劃為1人的,取消選調計劃;選調計劃在2人及以上的,將縮減選調計劃以達到開考比例,縮減后仍達不到3:1的,則取消該選調計劃。
2、特殊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與擬選調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由選調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向選調主管部門申請,經批準同意后,可降低開考比例,但報考人數與擬選調人數必須達到2:1。
3、黨校教育不屬國民教育,黨校教育可報考學歷性質為不限的崗位。
4、符合選調崗位所需的專業要求(詳見附件1《師宗縣縣屬機關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考試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表》),報名考生畢業證上所載專業名稱必須與選調崗位所需專業一致,考試選調崗位所需專業按照附件4《曲靖市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專業指導目錄(試行)》設置。專業名稱中僅有“和”、“與”、“及”、“及其”等連接詞不同,或多、少一個“學”字差別的視為同一專業。若選調崗位需求專業后面包含專業方向說明的,考生畢業證所載專業必須與選調崗位需求專業一致(含括號內專業方向說明)方能報考;若選調崗位需求專業沒有包含專業方向說明的,但考生畢業證所載專業后面有包含專業方向說明的,只能將括號前的部分作為所學專業。
五、筆試
(一)筆試考務工作由公開考試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工作。
(二)筆試方式: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能力。筆試成績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三)筆試時間及地點:筆試時間定于2016年8月19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閱卷結束后在規定網站上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