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連城縣招聘鄉鎮衛生院特崗全科醫生公告【招3人】
為切實加強我縣基層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根據《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開展2016年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招聘工作的通知》(閩衛人[2016]88號)及《福建省衛生計生委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委編辦 福建省人社廳 福建省醫改辦關于印發福建省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閩衛人[2015]134號)精神,現就連城縣鄉鎮衛生院招聘特崗全科醫生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一定解決臨床實際問題的能力;
(二)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
(三)執業資格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臨床、中醫、中西醫結合類別執業醫師資格,執業范圍為全科醫學專業。
2.取得臨床、中醫、中西醫結合類別執業醫師資格,并經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可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骨干培訓、轉崗培訓或崗位培訓,取得合格證書。
3.取得臨床、中醫、中西醫結合類別執業醫師資格,執業范圍為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急救醫學科、康復醫學科專業和中醫、中西醫結合專業。
二、招聘對象
(一)我省縣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在職、退休人員;各級各類企事業單位舉辦醫療機構在職、退休人員;民營醫療機構人員。省內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編制內人員不得參加招聘。
(二)省外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三)應聘前無工作單位的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四)我省縣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編制內的人員,經同級衛生計生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同意,可跨區域報名競聘全科醫生特設崗位。本省縣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應支持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全科醫生特崗計劃招聘,并保留其編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特崗全科醫生招聘:
1.一、二、三級醫療事故直接責任者。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仍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單位及人數
廟前鎮衛生院1名,姑田鎮中心衛生院1名,北團鎮中心衛生院1名,合計3名。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本通告下發之日起至2016年9月9日止(正常工作時間)。
(二)報名地點:連城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人事股,電話:3322961。
(三)報名應帶材料:⑴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若最終學歷不是第一學歷的,各階段的畢業證書都須提供)、學位證書、醫師資格證書、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以及其它能反映個人能力證明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⑵縣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編制內的人員報名競聘全科醫生特設崗位,須提供所在單位、同級衛生計生主管部門和人社部門同意報名的證明材料。⑶近期免冠黑白或彩色小二寸照片1張。⑷應聘人員應對所提供的材料負責,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取消應聘資格。
(四)資格審查:由縣衛計局和人社局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本著方便應聘者的原則,采取現場報名、現場確認等方式組織報名工作。根據對外公布的招聘方案,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組織審查,核實有關證書原件。對資格認定存有疑義的人員應提交市區市衛生計生委和人社局研究、確定。
(五)考試考核:報名人數在招聘名額以內,采取實踐技能測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對應聘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重點考核臨床實踐能力),若報名人數超過招聘名額,采取筆試形式(考試方案另行通知),擇優確定特崗全科醫生擬聘人選,經公示后報市人社局確認,并報省衛生計生委備案。
(六)簽訂合同:特崗全科醫生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與聘用的鄉鎮衛生院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服務時限、違約責任等。
(七)落實措施:聘用的鄉鎮衛生院應指派專人,采取有效措施,落實好特崗全科醫生工資關系建立和接轉、工資和績效發放,以及執業注冊變更、社保和醫保繳交、人事和黨團關系接轉、周轉宿舍安排、日常管理等工作,切實解決其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