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興文縣級機關事業單位考調公告【招15人】
(六)考察
體檢后,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和考調單位組成考察組對擬考調人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報考者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結合個人檔案考核報考者所提供的資料、證明、證件是否真實,并對報考者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了解。考察中發現有不適合從事所報考崗位工作的,取消考調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考察以及未完成體檢、考察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因考生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的,可根據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遞補一次。
(七)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綜合情況,確定擬調(流)動人員,并在中國三江人才網(http://www.ybrc.gov.cn/)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調人員的姓名、年齡、工作單位、畢業院校、專業、學歷、考試成績及排名,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對公示期間有問題反映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考調資格;對有問題反映,但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進入下一環節。因公示取消考調資格而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試用與辦理調(流)動手續
1.無試用期的崗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社會局對其辦理正式調(流)動手續。縣外考生應在公示期結束后60個工作日內提供所在區縣組織部門或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調出函,并完成調動手續,超過規定時限的取消考調資格。
2.有試用期的崗位,試用期滿,試用考核合格的人員,按程序辦理調(流)動手續;試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回原單位工作。縣外考生應在試用期結束后60個工作日內提供所在區縣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調出函,并完成調動手續,超過規定時限的取消考調資格。
3.若屬興文縣在職教師,需在本期課程結束后進行試用或辦理正式調(流)動手續。
四、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考調,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考調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有上下級直接關系的必須回避。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調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五、特別提示
本公告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考調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在中國三江人才網(http://www.ybrc.gov.cn/)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按要求登錄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考察、調(流)動的,責任自負。
監督電話:0831-8823027
咨詢電話:0831-8823073(縣委組織部)
0831-8823075(縣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股)
0831-8825713(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原標題:關于2016年第三次公開考調縣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點擊下載>>>1-2.zip
1.興文縣2016年第三次公開考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2.興文縣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2016年11月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