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黔西南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考調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公告【招1人】
(二)體檢集中地點:州疾控中心。
(三)參加體檢的人員,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本職位計劃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如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列為體檢對象;如有體檢不合格者,按照總成績依次遞補體檢。
(四)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八、考察政審
(一)體檢合格者,根據考調所需人數從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政審對象。
(二)州疾控中心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考察政審工作的指導,具體工作由州疾控中心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三)在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領導小組審定后,取消考察對象的擬調資格:
1、違反黨的紀律、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的;
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3、有犯罪記錄或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4、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的;
5、2006年7月1日以后未經州級人社部門審核同意招聘的;
6、其它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調動的。
九、公示和聘用審批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調動對象,由州疾控中心在黔西南州政府網站州疾控中心門戶網站(http://www.qxn.gov.cn/Enterprise/JKZX.html)公布和州疾控中心公示欄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的,由州疾控中心考調辦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呈州領導審定后,辦理調動手續。
十、紀律監督
考調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考試報名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考調實施方案》規定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的發生。從事考調工作的人員應當主動提出回避。工作人員如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對違反考調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察和體檢資格,不予調動或取消調動等處理。其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行為的,5年內不得參加考調。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 未盡事宜由州疾控中心考調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859—3121316(州疾控中心綜合科)
監督電話:0859—3122083(州疾控中心監察室)
原標題:黔西南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16年公開考調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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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考調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11月1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