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驛城區購買扶貧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公告【招30人】
(一)扶貧服務崗位待遇分為崗位基本工資、崗位工齡工資和社會保險補貼三部分。第一年崗位基本工資標準為??粕?750元/月、本科生1850元/月、研究生1950元/月。崗位工齡工資標準從高校畢業生在扶貧服務崗位連續工作滿1年算起,每增加1年工作時間,增加100元的崗位工齡工資。扶貧服務崗位待遇從2017年元月開始執行。
(二)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用的單位繳費部分由就業補助資金中的社會保險補貼支付,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負擔。
(三)扶貧服務崗位就業合同期限一般為2年,合同試用期為2個月。合同期滿后根據年度考核、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經用人單位同意,并報區人力資源社會部門備案后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四)高校畢業生在扶貧服務期間的檔案關系由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統一免費管理,黨、團關系轉至用人單位。在扶貧服務崗位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且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被機關事業單位錄取聘用的,工齡連續計算。
(五)高校畢業生在扶貧服務崗位工作期間,享受職工休息休假和法定節假日所規定的休假休息權利。
(六)高校畢業生在扶貧服務崗位工作期間,有創業意愿的,可在解除勞動合同后,按照我省高校畢業生創業政策給予創業培訓、創業擔保貸款等創業扶持。
(七)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建立年度考核獎勵機制,按考核結果等次給予在扶貧服務崗位工作的高校畢業生一定獎勵。
五、監督管理
(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主管本次扶貧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具體承辦有關事項。
(二)實行扶貧服務崗位實名制管理。扶貧服務崗位開發、使用和補助資金發放情況全部錄入就業管理信息系統,動態掌握在扶貧服務崗位工作高校畢業生的增減變動和崗位工資、社會保險補貼發放情況。用人單位負責對本單位錄用的高校畢業生的日常管理。
(三)建立健全績效考核制度。用人單位要對扶貧服務崗位工作的高校畢業生進行年度考評,對考評等級達到合格以上且本人愿意的,經確認,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繼續留用。日常考勤情況及年度考評結果要及時報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備案??荚u標準參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標準。
(四)高校畢業生在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及時報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停止發放工資和社會保險補貼:
1.通過其它途徑已經實現就業的;
2.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3.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管理制度的;
4.升學、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5.無故曠工連續3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15天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連續2年年度考評不合格的;
8.其他不宜繼續留崗工作的。
六、資金
高校畢業生崗位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及社會保險費用的單位繳費部分所需資金由區財政承擔,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七、其他事項
本實施方案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396--2828909 2529655 2529798
原標題:2016年驛城區購買扶貧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實施方案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