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東遴選第二屆樂陵市法律專家庫成員和市政府外聘法律顧問公告
根據《樂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實施意見》和《樂陵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則》要求,市政府法制辦負責建立樂陵市法律專家庫和市政府法律顧問的聘任、聯絡、組織、協調等具體工作。為完成上述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樂陵市法律專家庫入選范圍
各有關高等院校、科研單位及律師事務所等法律咨詢服務機構中,從事法學教學、法學理論研究、社會治理、公共管理、法律咨詢服務等領域的專家學者、法律實務工作者,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具有法律職業資格和相關領域豐富工作經驗的工作人員。
二、樂陵市法律專家庫入選標準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道德修養;
(二)受過系統的法律及其他領域專業教育,具有較高的專業理論水平和豐富的實務工作經驗;
(三)高等院校從事法律教學科研工作者,一般應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機關事業單位中具有法律職業資格的人員應當具有5年以上相關領域工作經歷;律師事務所律師應具有7年以上律師工作經歷;
(四)在所從事的專業領域享有較高的社會知名度和影響力;
(五)熟悉市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規則,熱心社會公共事業;
(六)身體健康,責任心強,有時間和精力履行法律顧問職責。
三、評選程序
(一)報名
請各有關高等院校、科研單位、法律咨詢服務機構及時組織符合條件的人員,于規定時間內登錄樂陵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china-laoling.gov.cn/) 下載《樂陵市法律專家庫人選報名表》并如實、準確填寫,粘貼1寸近期免冠證件照片;提供個人身份證、學歷、履歷、職稱證書和能夠證實其符合入選條件的其他資料、證書、研究成果等復印件;報名人員所在單位出具意見,并加蓋公章。
(二)初審
市政府法制辦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綜合考慮報名人員學歷、履歷、專業特長,在有關專業領域的影響及個人職業操守,并考慮年齡結構、專業和行業比例等因素,確定擬入選樂陵市法律專家庫人員名單。
(三)公示
市政府法制辦通過“中國•樂陵”網,將擬入選人員名單向社會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市政府法制辦正式向社會公布入選人員名單,建立樂陵市法律專家庫。
四、選聘市政府法律顧問
市政府法制辦嚴格按照《樂陵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則》規定的范圍和標準,根據市政府在行政管理、經濟管理、社會治理等方面的實際工作需要,從樂陵市法律專家庫中遴選若干名專家學者、律師工作者及從事相關工作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經考察、公示等程序,報市政府批準后,由市政府聘任為市政府法律顧問。
市政府法制辦根據《樂陵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則》規定的工作要求和程序,組織市政府法律顧問開展工作,并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支付費用;根據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工作需要或者委托,聘請樂陵市法律專家庫中相關領域的專家或者法律工作者處理有關法律事務,相關費用參照政府法律顧問的顧問費用標準執行。
五、其他事宜
(一)嚴格紀律
樂陵市法律專家庫人選的選聘堅持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確保公平公正。報名者要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嚴禁弄虛作假。
(二)建立更新退出機制
樂陵市法律專家庫原則上每兩年組織一次評選和更新復核工作。對新申報人員通過評選的,增補加入專家庫;經復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出專家庫。
(三)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截止至2016年12月25日。報名人員須提交《報名表》等材料文件2份和電子文檔1份。報名材料可以信函方式寄送。
配送地址:樂陵市湖濱東路99號市府大樓法制辦公室1009室
郵 編:253600
聯系電話:0534-6268178
電子郵箱:llfzb8277@126.com
聯 系 人:王娟娟 邢秋蕾
原標題:關于遴選第二屆樂陵市法律專家庫成員和市政府外聘法律顧問的公告
樂陵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2016年12月1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