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內蒙古烏海市海勃灣區群團等單位遴選補充公告
經海勃灣區機關事業單位遴選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對《海勃灣區群團等單位遴選工作人員的公告》(以下稱《公告》)相關事項進行更改或補充,現將更改或補充事項公告如下:
一、區婦聯、區團委各遴選1名工作人員事項取消。
二、區總工會、殘聯遴選工作人員的編制管理及使用:《公告》中“均按群團事業編制管理”,改為“編制統一由群團工作中心管理,選用的人員由區總工會和區殘聯使用”。
三、給區工商聯、區文聯增核的事業編制管理及使用:《公告》中“擬將增核的事業編制暫時放入區人才交流中心和區互聯網辦公室,選用的人員由區工商聯和區文聯使用”,改為“擬將增核的事業編制放入群團工作中心管理,選用的人員由區工商聯和區文聯使用”。
四、區科協的工作人員仍從區屬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管理人員)中遴選,區總工會、區殘聯、區工商聯、區文聯、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在區屬事業單位(不含中小學、幼兒園、醫院)在編在崗人員中遴選。
五、報名時間延至2016年12月14日。
原標題:海勃灣區群團等單位遴選工作人員的補充公告
海勃灣區機關事業單位遴選
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16年12月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