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民權縣選聘治安巡防人員公告【招100人】
8.其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
五、工資待遇
被聘用為治安巡防人員后,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選聘實施步驟
(一)信息發布
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5日在民權網及縣電視臺,發布選聘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17年1月6日到12日(含法定假日),報名地點:民權縣綜治辦(縣信訪局三樓)。
2.報名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退伍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4份)和6張近期同版免冠二寸正面彩色照片。填寫《民權縣治安巡防人員報名信息登記表》,所填信息必須與報考條件、本人實際情況相符,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負責,一經提交不允許更改。
3.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全過程,對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隨時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隨時取消資格。
(三)考試
1.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測試,采取閉卷形式,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一定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并列者,均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與考核
1.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照招錄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2.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縣選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狀況、群眾反映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五)公示與培訓
擬聘用人員按照應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名額為止。因體檢、考核不合格造成名額空缺,按考試總成績由到低分依次遞補。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依次確定擬聘用人員。對體檢和考核(政審)合格者進行5天公示,如無問題即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公安局組織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政治教育、公安業務技能、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軍訓等,培訓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筆試、面試結果及選聘人員名單均及時在民權網公示。
(六)聘用
培訓合格者確定為治安巡防人員,由縣人社等部門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七、紀律要求
選聘工作嚴格遵守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并主動接受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試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八、未盡事宜由縣選聘工作領導組隨時研究和解釋。
咨詢電話:0370-8551210
原標題:民權縣選聘治安巡防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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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