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華寧縣衛計事業單位提前招聘緊缺醫學專業人才公告【招13人】
(二)組織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考生進行綜合面試,分值為100分,考生綜合面試分數低于70分的取消擬錄資格。
(三)確定擬聘用人員:(1)根據應聘者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綜合篩選得分x50%+綜合面試得分x50%】。(2)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并列時,綜合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并列,加試面試。
4、體檢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資格的,按各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費由考生自理。
5、公示
擬聘用人員在玉溪市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出現放棄的,按各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只遞補一次 )。
6、簽訂就業協議。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簽訂就業協議,辦理相關手續;擬聘用人員在接到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就業協議,交一定數額金,若擬聘用人員逾期不簽訂協議或簽訂協議后提出解約,則取消其擬聘用資格,不予退還金。所缺崗位人員不再遞補。
7、考核聘用
擬聘用人員接到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并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或就業登記證、就業協議書原件審驗,擬聘用單位依據事業單位人員聘用的相關規定進行考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未能提供相應證書的、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雙方所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自行解除。
招聘人員實行聘用管理,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執行國家有關人事及工資福利。
三、紀律要求
1、應聘人員若在報名、考試過程中有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出,招考機關可隨時取消其聘用資格。
2、報名人員在報名時須留下有效的聯系方式,在面試期間及其辦理相關手續時,不能聯系或在用人單位發出各項通知時限內,不按時到現場者均按放棄處理。
3、新招錄人員在單位服務年限為8年,未滿規定的,不允許調動(組織選用除外)和辭職,否則,按雙方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中約定事項辦理。
4、招聘工作由縣紀委監察、組織和人社局等部門工作人員參與全程監督,并指導招考工作的具體實施。
未盡事宜由縣人社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華寧縣衛計事業單位2017年提前招聘緊缺醫學專業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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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華寧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6年12月2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