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興仁縣巴鈴鎮人民政府招聘民兵應急分隊臨聘人員公告【招10人】
考試形式:面試。
考試時間及地點:待定。
考生必須持《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原件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七、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由到低分按招聘計劃人數1:1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必須在巴鈴鎮工作人員的引領下,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八、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體檢合格的人員,經考察合格后,確定為臨聘人員,與鎮政府簽訂《臨聘合同》,合同實行一年一簽(總服務期最多不超過三年)。
(二)待遇及要求
1.聘用人員工資為每月2000元(包含“五險”);
2.被聘用者一經錄用,不得同時在外兼職,否則,予以清退;
3.聘用人員經聘用后不服從安排或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或任務的,鎮政府有權隨時給予解聘處理。
九、未盡事宜,由鎮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原標題:興仁縣巴鈴鎮人民政府招聘民兵應急分隊臨聘人員公告
點擊下載>>>
興仁縣巴鈴鎮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