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象山縣第一人民醫院(寧波市第四醫院)招聘醫務人員公告【招1人】
(五)公示與錄用
擬錄用人員名單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后,在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象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舉報電話。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反映的問題經查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在辦理錄用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被錄用人員接到錄用通知書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不在規定期限內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尚未實行城鄉統一戶口登記制度的地區,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的信息、實施過程有關情況及擬聘人員公示信息均在象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網頁(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8801/index.html)上公布,請考生注意瀏覽,并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二)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三)體檢、考察過程中如出現職位空缺的,在報考該職位的合格人員中按從到低分排序遞補。但自擬錄用人員辦理錄用手續之日起出現的職位空缺,均不予遞補。
(四)擬錄用人員涉及聘用(勞動)合同的,自公示結束日起3個月內由本人解決,3個月內未解決的,取消錄用資格。
(五)新聘用人員須服務滿5周年(不包括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后,方可向所在單位提出交流到縣外的申請。
(六)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廣大報考者不要輕信,切勿上當受騙。
(七)新錄用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實行聘用制,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見習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準取消錄用資格。試用期(見習期)滿且取得執業(職稱)資格者,經考核合格的,簽訂崗位聘任協議。崗位聘用在專業技術十二級,并在新一輪崗位設置前不予調整。
(八)新錄用人員須按《象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關于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象衛黨[2015]13號)文件精神,應在規定期限內取得相應的執業或職稱資格證書,不能取得的,按該文件精神辦理。
(九)本次招聘錄用工作受縣人力社保局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監督電話:0574-65796632(縣人力社保局),投訴舉報電話:0574-65759660(縣紀委派駐縣衛生計生局第四紀檢組)。
(十)未盡事宜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74-65763924、65778090。
原標題:2017年象山縣第一人民醫院(寧波市第四醫院)公開招聘醫務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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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7年2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