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新邵縣委辦公室選調文秘公告【招1人】
(二)資格審查
報考者須如實填寫《報名表》,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報名工作結束后,由縣委辦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審核,審核合格者領取準考通知參加考試。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開考比例為1∶3。筆試為命題寫作,臨時命題,統一閱卷,按100分制計算。筆試結束后,根據成績按1∶2確定考察對象。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四)考察
考察內容包括: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主要考察現實表現和實際工作能力。按照本方案規定的條件,認真核查個人基本情況、獎懲情況等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一旦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資格。
(五)試用
根據考察情況,由縣委辦確定試用對象,經縣委組織部同意后辦理借調手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內,人事、組織等關系與原單位保持不變。
(六)調動
試用合格即辦理正式調動手續,如有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
四、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新邵縣委組織部和縣委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
原標題:中共新邵縣委辦公室公開選調文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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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邵縣委組織部
中共新邵縣委辦公室
2017年2月2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