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廣州海珠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40人】
(二)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
1、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試卷分衛生專業類和非衛生專業類。其中:
報考招聘崗位為“衛生專業技術崗位”的,筆試內容為醫學專業基礎理論知識。
報考招聘崗位為“非衛生專業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的,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和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3)采取閉卷考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60分不進入資格審查和面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成績于筆試7個工作日后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海珠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海珠區衛生和計生局網、海珠人才網上公布。考生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應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海珠人才網下載并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送海珠區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申請查分。每個考生只能申請查分1次。分數核查的范圍限于:主觀題目卷面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誤的;客觀題答題卡作答而無考試成績的;有違紀、違規、異常記錄的。
2、資格審查與面試
(1)資格審查。應聘者通過資格審查方可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具體時間、地點在公布筆試成績時一并公布)。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確定資格審查和面試人員名單方法: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職位擬招聘人數和筆試成績高低順序1:5的比例確定從筆試進入資格審查和面試的人員名單。未達上述比例的職位,所有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均進入資格審查。
參加資格審查者應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
應屆畢業生提供報名登記表(網上打印)、身份證、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暫緩就業的畢業生提供:暫緩就業協議書、畢業證、學位證)、加蓋教務處公章的成績單、戶口簿(屬集體戶口的,提交地址頁和本人頁復印件且需加蓋保衛處公章)、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
社會人員提供報名登記表(網上打印)、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執業資格證、執業資格注冊證、戶口簿、工作經歷證明(按報考職位其他資格條件要求提供)、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和學術成果、獲獎材料等。
應聘者應符合公布職位的資格條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須與報名時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之處,取消面試資格,可在考生中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遞補參加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單位對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發放面試通知書。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成績在面試后當場通知本人,面試不合格的應試人員不進入體檢階段。
3、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合成綜合成績時,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進入體檢。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