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咸寧市招引69名碩士、博士研究生人才公告【69人】
一、引進對象及資格條件
招引對象應具備國內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國外知名高校同等學歷,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2.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設置崗位的專業及相關要求;
4.須具備《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規定的基本條件及用人單位的其它要求。
二、錄用后政策待遇
1.市財政一次性給予引進的博士研究生安家補助費5萬元,碩士研究生3萬元;
2.發放生活補貼,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碩士每人每月1500元,連續發放3年,由用人單位與市財政按1:1比例承擔;
3.引進人才到事業單位工作的,使用單位事業編制上編;到國有企業工作的,財政補貼與事業單位一致,其它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決定;
4.在引進人才配偶工作、住房、社會、戶口等方面,在政策范圍內由用人單位優先照顧;
5.引進人才最低服務期為5年(經組織調動的除外),實行1年試用期,服務期內離開或考核不合格者,相應待遇取消。
三、錄用程序
(一)查詢崗位
擬引進人才69名(其中,事業單位44名,國有企業25名)。詳見《2017年咸寧市引進人才崗位信息表》(附件1)。報名人員可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www.hbrsks.gov.cn)、咸寧組工網(www.xnzg.gov.cn)查詢。對崗位的專業、學歷等資格條件需咨詢時,可與用人單位聯系。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各用人單位受理報名。報名時間自發布公告之日起,截止2017年3月22日17:00。報名人員認真填寫《2017年咸寧市引進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2),并同個人簡歷發至用人單位(郵箱地址見附件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用人單位根據報名人員《報名登記表》和個人簡歷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符合崗位條件人數與崗位計劃招引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按比例減少計劃招引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有博士報考和僅招博士的崗位根據具體情況研究確定比例)。
(三)組織考試
由用人單位組織考試,考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考試分為專業水平測試和面試兩個程序,分別測試考生的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用人單位確定資格復審和考試時間后通知考生。
1.資格復審。考生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應屆生攜帶出具的學歷學位相關證明材料,由用人單位對考生年齡、畢業、所學專業、學歷學位等重要信息進行核實,有重要信息不符的取消考試資格。
2.專業水平測試。采取與崗位特征相匹配的專業考評辦法,對報名人員進行專業水平測試。水平測試按百分制量化評分,根據崗位水平測試得分從到低分按計劃招引人數1:3比例擇優確定入圍面試環節人員(有博士參考和僅招博士的崗位根據具體情況研究確定比例)。
3.面試。實行結構化面試辦法,按百分制量化評分,現場公布成績。
(四)綜合成績計算
考生綜合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
綜合成績=專業水平測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經用人單位黨組(黨委)研究,根據崗位總得分從到低分,按計劃招引人數1:1比例擇優確定入圍考察環節人員。
(五)考察
考察突出德才素質,重點考察其道德品行、專業特長、能力素質、學習工作表現、職位匹配、資格條件等情況。考察對象如有放棄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規定時間內,根據崗位總得分從到低分進行遞補。
(六)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的,列為擬引進人選。
(七)公示和錄用
擬引進人選信息在咸寧組工網(www.xnzg.gov.cn)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間,反映有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問題并經調查屬實的人員,取消其錄用資格。公示期滿,符合錄用條件的,辦理錄用手續。
本公告由咸寧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0715-8126920。
附件2:2017年咸寧市引進人才報名登記表.doc
中共咸寧市委人才工作
領 導 小 組 辦 公 室
2017年3月10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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