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岳陽市君山區選調機關(事業)公告【招12人】
(三)區委統戰部機關工作人員選調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
2.年齡及要求:30周歲以下(198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3.學歷及專業要求: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4.試用期滿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區編辦機關工作人員選調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
2.年齡及要求:30周歲以下(198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3.學歷及專業要求: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4.試用期滿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區司法局(基層司法所)機關工作人員選調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
2.年齡及要求:35周歲以下(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3.學歷及專業要求: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法律專業可以放寬至全日制大專學歷)
4.試用期滿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區委辦政研中心事業工作人員(文字秘書)選調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
2.年齡及要求:35周歲以下(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3.學歷及專業要求: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具有較好的文字功底和綜合分析能力。
4.試用期滿且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區政府辦經研中心事業工作人員選調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
2.年齡及要求:35周歲以下(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3.學歷及專業要求:①文字綜合崗位(2名)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②綜合管理崗位(1名)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具有較強的綜合協調能力。
4.試用期滿且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報名: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有不符合職位選調任職要求的其它情況。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