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普安縣司法局招聘社區矯正社會工作者16人公告公告【招16人】
為加強社區矯正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解決人力不足的突出問題,增強社區矯正工作力量,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社區矯正工作的意見》(黔委廳字〔2014〕60號)及《中共黔西南州委辦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黔西南州關于進一步加強社區矯正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州委辦字〔2014〕212號)等文件規定,普安縣司法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聘用社區矯正社會工作者16名,現將具體聘用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用原則。
聘用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面試考察的方法,按照發布聘用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二、聘用人數及崗位。
聘用社區矯正社會工作者16名,具體崗位詳見《普安縣司法局2017年聘用社區矯正社會工作者崗位分配表》(附件1)。
三、聘用對象及條件。
(一)聘用對象
具有國家承認大專及以上學歷(2017年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23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以報名時間計算)。
4.熟練操作運用計算機,具備基本文字處理及電子表格軟件操作能力。
5.法律、漢語言文學類專業優先聘用。
6.具備聘用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2)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任職(工作)或服兵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合格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