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涼山州環境保護局考調機關及州環境監察執法支隊人員公告【招4人】
為進一步加強我局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依據《關于印發<從基層和生產一線選拔黨政機關干部的辦法(試行)>的通知》(涼組通〔2011〕8號)有關規定,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和人崗相適的原則,我局擬于近期面向全州公開考調州環保局機關及州環境監察執法支隊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名額
州環保局機關工作人員2名(行政);
州環境監察執法支隊工作人員2名(參公)。
二、考調對象及條件:
(一)州環保局機關工作人員2名(行政)
1.全州范圍內符合考調條件的各級機關公務員(不含參公人員)。
2.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7年5月1日后出生)。
5.環境保護類、語言文學類、新聞傳播學類、社會學類、政治學類、法律類相關專業畢業。同時,需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和文稿寫作能力,具有3年及以上在黨政機關從事文秘工作經歷。
6.近三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等次,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無違法違紀行為。
7.身體健康。
8.符合有關公務員回避規定。
(二)州環境監察執法支隊工作人員2名(參公)
1.全州范圍內符合考調條件的各級機關公務員(含參公人員)。
2.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7年5月1日后出生)。
5.法律類、環境保護類相關專業畢業,同時需具有3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6.近三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等次,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無違法違紀行為。
7.身體健康。
8.符合有關公務員(參公人員)回避規定。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