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昌吉市單位選調公告【招15人】
為優化我市干部隊伍結構,根據干部選調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昌吉市部分單位面向全疆(含兵團管理單位)開展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
一、選調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2.全疆范圍內黨政群機關在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在編干部、事業單位在編干部(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3.2014年以來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合格)以上等次,且能履行正常調動手續的人員;
4.具有正常履行選調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選調職位的任職資歷和其他條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在黨紀處間及尚未解除政紀處分的;
(4)近一年內因違反作風建設有關規定,受到縣(市)、鄉(鎮)紀委通報批評的;
(5)尚在試用期內或服務期內的人員;
(6)其他不宜參加公開選調的情形。
二、選調職位
詳見《2017年昌吉市部分單位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
三、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察與調動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或資料傳真報名、特快專遞報名等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為2017年6月15日至6月22日。
1.現場報名
報名地點:昌吉市黨委組織部干部科(昌吉市黨政綜合樓6樓618室)
聯系電話:0994-2596643
2.傳真、特快專遞報名
報名者填寫報名登記表后附有關資料傳真至0994-2596646或特快專遞配送至:中共昌吉市委組織部干部科(昌吉市建國西路169號),郵政編碼:831100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