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蕭山區農村社區醫生定向培養招生公告【招30人】
根據省衛計委、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等五部門《關于開展2017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精神,2017年,蕭山區將繼續開展農村社區醫生定向培養工作,歡迎蕭山戶籍(不含大江東地區)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計劃
2017年蕭山區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30名,專業臨床醫學,學歷為五年制本科。
二、承辦院校
蕭山區定向培養臨床醫學專業由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承辦。考生需符合選考科目要求(物理、化學、生物至少選擇一門),學歷層次為本科,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三、招錄程序
按照“先填志愿,擇優選拔,后簽協議”的原則,對蕭山戶籍(不含大江東地區)考生實施定向招錄,招錄與招聘不并軌,招錄程序為:
1)符合條件考生按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填報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
2)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我區招生計劃1:1.2比例,將上線考生提供給招生院校。
3)招生院校根據考生成績和專業志愿,按本校錄取規則擬定考生錄取專業,并將名單發至區衛計局。
4)區衛計局根據名單與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招生院校。
5)招生院校在相應批次投檔工作開始前,將我區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院校以定向區為單位對填報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考生從到低分擇優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仍可參加平行志愿第二段及以后的志愿填報和投檔。
四、學習費用
經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本科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費、、生活補助費等費用由區財政按規定給予補助。
五、其他事項
1)定向培養生畢業后須到我區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從事醫療衛生服務工作,且服務期限不少于5年(不含規范化培訓時間)。
2)定向培養生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聘用后需統一參加為期3年的國家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
3)定向培養生簽訂協議書后,未能取得畢業證書、畢業后不服從分配或到崗后未滿服務年限,均視為違約,違約者按協議退還定向培養期間相應年份的培養費用。定向培養生工作后3年內未能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用人單位有權予以解除聘用合同,被解聘者須退還相應年份的培養費用(具體詳見協議書)。
4)不明事項可咨詢:
蕭山區衛計局科教科0571-82626196,83518296
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0577-86682000
原標題:2017年蕭山區農村社區醫生定向培養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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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山區衛計局
2017年6月13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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