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宿豫區村衛生室招聘50人簡章
筆試完成后,按照崗位計劃數1:3比例從到低分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后進入下一階段程序。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屆時考生須提供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本簡章、《崗位簡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證件和材料(要求具有工作經歷的,須提供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要求具有各種證件的,須提供各種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經審查,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所有有效證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通知、聯系到考生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考生放棄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進入后續程序的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人選(為防止資格復審無限期遞補,屆時將規定遞補截止時間)。請考生要及時關注宿豫區政府網公告http://www.suyu.gov.cn/。
(四)面試。
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進入人數計數。面試內容以衛生專業知識為主(占80%以上)、公共基礎知識為輔(不超過20%),面試成績滿分100分,設60分最低合格線。面試具體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
(五)體檢
在面試合格的人員中,以考生的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比例,計算其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標準,依據招聘崗位設置數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在職人員在體檢前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辭職證明,否則取消體檢和聘用資格。
(六)政審
宿豫區衛計委按照本簡章確定的聘用條件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政審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執行。
(七)公示和聘用
對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被檢舉且經查證屬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按面試成績從到低分一次性遞補。聘用審批結束后不再組織遞補。
四、聘用待遇及管理
錄用后享受我區同等條件下在崗鄉村醫生待遇標準。社會保險參照現有鄉村醫生人員標準繳納。對符合聘用條件,但暫未取得相應職稱的人員如若三年內未取得初級職稱的,不予續聘。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本次簡章在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網http://www.sqrsks.com、中國宿豫網http://www.suyu.gov.cn/發布。其他環節需要通知、公示等請關注中國宿豫網,敬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并相互轉告。
五、本簡章由宿豫區衛生計生委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7-84465608 監督電話:0527-84465599
原標題:宿豫區關于公開招聘村衛生室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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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