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西梧州市紅十字會醫院直接面試招聘4人簡章
七、體檢
(一)招聘單位根據面試、考察結果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二)體檢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組織到有相應資質的醫院進行體檢。
(三)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執行,有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體檢標準執行。
(四)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
(五)招聘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聯系到有相應資質的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體檢不合格的,從面試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
對通過面試、考核、體檢擇優確定的擬招聘人員實行公示制度。擬招聘人員名單在招聘單位內張榜公示,同時在梧州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九、人員聘用
聘用及試用期。經公示無異議,由招聘單位填寫《梧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經主管部門審核,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按規定,工作不滿一年的新招錄人員必須有試用期。碩士研究生的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原標題:梧州市紅十字會醫院2017年面向社會直接面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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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紅十字會醫院
2017年8月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