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保定市易縣教育局招聘高中教師公告【招26人】
(四)體檢
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考生參加體檢。在易縣具備二級乙等以上(含二級乙等)資質的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行負擔。無故不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以復檢一次,復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察對象。
2017年應屆畢業生已在體檢合格的,須將體檢表提交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審核。
(五)考核
考核主要對個人檔案和近年來的現實表現以及報考條件進行審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六)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由于在體檢、考核階段不合格,或在公示期間,有人舉報并經查實影響聘用而取消擬聘用資格,或考生主動放棄聘用資格所空出的崗位,依據考試總成績,按崗位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一次。分數相同時,優先遞補的順序同優先進入體檢的順序。
五、聘用審批
(一)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擬聘人員入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
(二)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按管理權限報縣人社局審批后,按有關規定填寫《保定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簽定聘用合同,辦理人事、工資、編制等相關手續,列縣教育局下屬全額事業編制,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年,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紀律與監督
(一)凡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單》的,未按規定時間參加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其中一項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聘用到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工作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要主動提出回避。
(三)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要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四)嚴肅招聘紀律。對下列有違反本規定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違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五)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始終,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特別提醒: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錄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培訓班。
聯系電話:教育局8856219 人社局8228059
原標題:易縣人社局易縣編委辦易縣財政局易縣教育局關于2017年第二次公開招聘高中教師的公告
點擊下載>>>1-2.zip
1:《易縣2017年第二次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崗位信息表》
2:《易縣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
易縣人社局 易縣編委辦 易縣財政局 易縣教育局
2017年8月1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