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東濰城區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招159人】
三、聘用后的待遇
1、生活補助每月2000元。
2、軍齡每滿一年給予20元/月的軍齡補貼。
3、在公益性崗位上工作每滿一年增加20元/月的工齡補貼。
4、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項社會保險,按社平工資的60%繳納,單位和個人按規定比例分別承擔。
5、退出專項公益性崗位的退役士兵,不再享受相關待遇補助。
四、人員管理
按照“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由用人單位負責日常管理及考核。
1、嚴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用人單位要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依法規范用工行為。與安置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發放工資并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勞動合同每3年簽訂一次,并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約定試用期3個月。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嚴格崗位培訓。用人單位要嚴格實施崗前培訓制度,加強對安置人員在法律法規、單位規章制度、工作紀律、專業技能等方面的教育與培訓,他們的法律法規意識和就業技能。
3、嚴格考核管理。用人單位要加強安置人員的業務考核和日常管理。對違反用人單位管理制度的安置人員,用人單位依規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解除勞動合同,并報區民政部門備案。
五、其他
整個招聘工作由區退役士兵安置和權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監督。如發現有違反招錄工作程序和紀律的現象,將取消有關安置人員的錄用資格,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濰城區退役士兵安置和權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特別提示:請參加安置的退役士兵近期不要外出,保持通訊暢通。
咨詢電話:0536-8330809。
原標題:濰城區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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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城區退役士兵安置和權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8月2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