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阿克蘇地區地直機關公開遴選38名工作人員公告
三、遴選的組織
公開遴選工作在地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導下,由各遴選機關具體組織實施。地委組織部負責地委機關、人大工委機關、政協工委機關、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檢察分院、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機關、群團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遴選工作。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地區公務員局負責地直行政機關及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遴選工作。
四、遴選方法和程序
遴選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遴選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確定人選、公示和辦理轉任手續的程序進行。
(一)職位查詢
各遴選機關的遴選職位、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2014年上半年阿克蘇地區地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遴選職位表》)。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縣(市)及其以下機關報考者,在所在縣(市)報名(含垂管單位)。報考黨委等六類機關及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職位的,到縣(市)委組織部報名。報考行政機關及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到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報名。其中,垂直管理單位報考人員需提供有人事調配管理權限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含公務員身份的證明)。
2.報名按照個人自愿和組織推薦程序進行。報名者要認真填寫《2014年上半年阿克蘇地區地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見附件2:一式三份,到阿克蘇黨建網、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網站下載),經所在機關(單位)同意,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到報名點報名。
3.考生所在機關和縣(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資格進行初審。審查合格的,由縣(市)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在《2014年上半年阿克蘇地區地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即完成報名。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4.資格審查結束后,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匯總的各遴選職位報名統計情況于5月27日下午在阿克蘇黨建網、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網站公布。
5.報考職位的調整。公開遴選名額與報考人數比例不低于1:5。未達到規定比例的,遴選機關可向地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書面申請降低筆試開考比例、減少遴選職數或取消該職位。最低不得低于1:3。因未達到規定比例而取消職位的報考者,可以改報其他職位或放棄報考。因未達到規定比例取消職位的報考者,憑本人身份證、調整報考職位的書面申請等相關材料,在2014年5月28日-5月29日按照報考職位的管理權限,到地委組織部、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地區公務員局進行報考職位的調整,由各遴選機關進行資格審查。
6.發放筆試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可于筆試前2天,到本人報名縣(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成績統一在阿克蘇黨建網、阿克蘇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網站發布。
1.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一科,時間為3個小時。筆試由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公務員局委托自治區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統一命題。筆試采用閉卷方式,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及文字綜合能力等。筆試成績滿分為150分。
對在鄉鎮在編在崗連續工作滿3年以上,現仍在鄉鎮工作的公務員,筆試成績加2分。其中,在鄉鎮機關近5年公務員年度考核中,每評為一次 筆試成績加2分。以上加分可累計計算。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填寫《2014年上半年阿克蘇地區地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筆試加分條件審核表》(見附件3:在阿克蘇黨建網、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網站下載),資格審查時由本人單位和縣(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填寫審核意見后交縣(市)資格審查部門審核。
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按要求參加筆試。
2.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擇優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與擬遴選職位的比例為5︰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遴選機關可以書面形式向地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申請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該職位。
(2)面試形式。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結束后,當場宣布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3)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150%×40%+面試成績×60%;
(四)體檢與考察
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擇優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人選與各職位擬遴選人數的比例為2︰1。因放棄遴選等原因造成體檢和考察人選與擬遴選職位達不到2︰1比例的,可按總成績從到低分遞補。如無法遞補的,經遴選機關報請地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按實際人數進入下一環節。
體檢和考察的時間由各遴選機關告知報考者。
1.體檢。各遴選機關組織報考者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2.考察。各遴選機關對體檢合格的人員按規定進行考察。
(五)公示、辦理手續
1、公示。遴選機關綜合報考者考試成績和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職位需求,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遴選人員。擬遴選人員分別在阿克蘇黨建網、阿克蘇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網站以及遴選單位、擬遴選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2、辦理手續。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人員,各遴選機關要在公示期滿后到地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公布的崗位和職務辦理調動、轉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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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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