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遴選和選調公告【招11人】
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2013〕3號)、《關于印發<武漢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武組文〔2013〕97號)的有關規定,為充實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工作力量,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遴選和選調11名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和選調數量
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工作人員10名,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工作人員1名。
二、遴選和選調范圍
武漢市在編在崗、已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登記的工作人員。
三、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符合公開遴選和選調職位專業要求;
3.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可以放寬至32周歲(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31日);
5.在履職盡責中表現突出,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具有公開遴選和選調職位要求的履職能力和資格條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參加公開遴選和選調的人員不得與遴選和選調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回避規定(試行)》(中組發〔2011〕31號)所列應予回避情形的職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和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未滿服務年限的選調生;
4.五年內有嚴重違反公務員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
5.被其他單位招錄、遴選、選調尚在試用期或體檢、考察等環節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考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報名時間:2017年9月8日12:00至9月18日12:00。
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在個人自愿的基礎上,符合遴選和選調條件的報考人員經由所在機關組織推薦或個人申請報名,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武漢人事考試網(http://www.whptc.org/)填寫公開遴選和選調報名表,上傳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提交報考申請。每位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并且使用有效期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考,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遴選和選調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通過網絡進行。遴選和選調機關根據報考人員填報的個人信息,對照報考資格條件和遴選選調職位要求,對報名申請進行審查,并在報名次日起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報名資格審查通過人數與計劃人數達到5:1,方可開考。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查詢個人報考資格審查情況。
(三)準考證下載
資格審查結束后,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于9月21日9:00至9月23日9:00從武漢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時間和內容
(一)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專業知識水平和文字表達能力等能力素質。
筆試考試時間:9月23日(星期六)9:00—12:00。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考生可于筆試結束后一周內登錄武漢人事考試網查詢筆試成績。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