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重慶潼南區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人才醫療崗公告【招48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和《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區委、區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考核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考核招聘224名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具體崗位及條件見《重慶市潼南區2017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崗位情況一覽表》(附件一,以下簡稱《崗位情況一覽表》)。
三、招聘條件和范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及法律法規,作風正派,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符合事業單位聘用體檢標準且年滿18周歲。
3.符合所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職業(執業)資格等。
4.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報名前一日。
5.自愿在潼南區服務3周年及以上(衛生計生系統服務5周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單位服務2周年及以上。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等規定的有關要求。
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潼南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8年應屆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未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留學人員。
四、報名、考點設置及現場資格審查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要求
采取網上預報名和現場報名2種方式進行。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其中,教育系統潼南中學、潼南一中、潼南二中、教師進修校、大佛中學、電教教儀站、?公中學、恩威中學、梓潼中學9個按具體崗位報名;新城幼兒園、江北幼兒園、實驗幼兒園3個學前教育教師崗位打捆報名,《報名表》(附件二)上報考單位填為“幼兒園”,報考崗位填寫“學前教育教師”;塘壩中學等12個56個教師崗位打捆報名,《報名表》上報考單位填為“其他”,報考崗位填寫“教師崗位”;國土房管中心所6個專技崗位打捆報名,報考單位填為“鎮街國土房管中心所”,報考崗位填寫“專技崗”。打捆報名的崗位按考核總成績及招聘名額從高到低自主選擇招聘單位)。
1、網上預報名
報考人員在2017年9月21日至10月11日期間將《報名表》投遞至各主管部門電子郵箱(見《崗位情況一覽表》。如:教育系統1105200534@qq.com、衛生計生系統794707113
@qq.com等。教育系統、衛生計生系統等單位設置多個考點的崗位,請在《報名表》中填寫具體考點名稱。報考時,報考人員須誠信報考,應如實準確填報各項報名信息。報考信息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2個工作日左右反饋初審情況。網上報名情況供資格審查時參考使用。
網上預報名的考生須在相應考點資格審查時間內到場進行資格審查。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資格。
2、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由區人力社保局、各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考生須在現場資格審查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規定時間未到達的視為放棄)。
考生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時應提供:(1)報名表原件,本人身份證或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2)畢業證、學位證和崗位要求的職業(執業)或職稱資格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其中:2018年應屆畢業生必須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籍證明原件、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全國普通高等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以下簡稱《就業協議書》);(3)潼南區以外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報考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4)本人自薦書(包括本人基本情況、思想品德、各類獲獎證書、獎學金獲得情況、社會實踐情況等內容)原件;(5)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所對應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6)委托報名的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以及委托書原件。
現場資格審查人員須在《報名表》上簽署審核意見并簽字確認,誰審核誰負責。符合崗位條件者發放面試通知書。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