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溫州市甌海區選拔和比選干部公告【招8人】
二、公開比選群團組織掛職、兼職副職干部
(一)公開比選崗位及資格條件
1. 群團組織掛職班子副職干部4名
(1)區總工會掛職副主席1名
基本條件:①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②大專以上學歷;③現任正股長級滿1年(任職時間計算到2017年10月30日);④近3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且其中至少有一年年度考核為等次。
(2)團區委掛職副書記1名
基本條件:①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②1988年11月1日后出生;③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④現任股級干部;⑤近3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3)區婦聯掛職副主席1名
基本條件:①女性;②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③大專以上學歷;④現任正股長級滿1年(任職時間計算到2017年10月30日);⑤近3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且其中至少有一年年度考核為等次。
(4)區科協掛職副主席1名
基本條件:①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②大專以上學歷;③現任正股長級滿1年(任職時間計算到2017年10月30日);④近3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且其中至少有一年年度考核為等次。
上述崗位的推薦報名人員除具備崗位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干部任用條例》及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受理上述群團組織掛職班子副職崗位比選報名:受過刑事處罰的;受黨紀處分未超過《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的不得提拔期限、受行政處分尚未解除或者受誡勉處理尚未解除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其他不宜報名的。
群團組織掛職班子副職在掛職期間,工作單位在掛職的群團組織,原職務職級保持不變,僅遷轉黨組織關系,工資、人事、工會等關系均留在原單位不變。
2. 群團組織兼職班子副職干部4名
(1)區總工會兼職副主席1名
基本條件:①甌海行政范圍內區委、區政府所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外的高校、非公有制企業、社團及其他組織的工作者,也可以是行業領域、基層一線等各界具有較強議事能力和社會影響力,并熱心工會工作的人員;②中共黨員;③大專以上學歷;④196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團區委兼職副書記2名
基本條件:①甌海行政范圍內區委、區政府所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外的高校、非公有制企業、社團及其他組織的工作者,也可以是行業領域、基層一線等各界具有較強議事能力和社會影響力,并熱心青年工作的人員;②中共黨員;③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④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區婦聯兼職副主席1名
基本條件:①女性;②甌海行政范圍內區委、區政府所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外的高校、非公有制企業、社團及其他組織的工作者,也可以是行業領域、基層一線等各界具有較強議事能力和社會影響力,并熱心婦女工作的人員;③大專以上學歷;④196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受理上述群團組織兼職班子副職崗位比選報名:受過刑事處罰的;受黨紀處分未超過《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的不得提拔期限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其他不宜報名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