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漳州市級機關遴選公務員公告【招20人】
根據《公務員法》以及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關于注重從基層和生產一線選拔黨政領導機關干部的意見》(中組發(fā)〔2009〕2號)、《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13〕3號)等有關規(guī)定,中共漳州市委組織部、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決定,組織實施漳州市2017年市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和單位)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和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
計劃遴選部分市級機關副科級及以下職務層次的職位17個,公務員20名。遴選單位、遴選職位、遴選人數(shù)、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7年漳州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以下簡稱《遴選職位表》)。
二、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
1.漳州市各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可以報考市級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
2.漳州市各縣(市、區(q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管理登記的(符合閩人發(fā)〔2011〕105號文規(guī)定的5類對象)且符合擬遴選職位所要求資格條件的以下人員,可以報考市級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具體為:
(1)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機關工作人員。
(2)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公務員考試錄用的人員。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接收安置的軍隊轉業(yè)干部。
(4)曾選聘到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參加過省級“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yè)生服務社區(qū)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且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
(5)德才表現(xiàn)突出且年齡符合遴選資格條件的以下兩類人員: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任職資格或博士學位;按照事業(yè)單位補充人員有關規(guī)定,由省、設區(qū)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或業(yè)務主管部門組織的公開招聘考試進入事業(yè)單位管理崗位、專業(yè)技術崗位,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漳州市各縣(市、區(q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中已進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登記的工作人員,除上述第2條規(guī)定的五種對象外,只能報考市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
中央、省垂直管理系統(tǒng)在漳州市及各縣(市、區(qū))的直屬或派駐機構的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名參加此次公開遴選考試。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公務員工作經歷。除試用期內不定等次外,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1年10月23日后出生),按照有關規(guī)定,有任職特殊要求的,以遴選職位所要求的年齡為準;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符合遴選職位招考要求的其他任職資格條件和任職回避要求;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報考者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7年10月23日前取得。
報考者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有學位條件要求的,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雙學歷(位)的報考者,其第二學歷(位)的專業(yè)可用于報考相應專業(yè)要求的職位。但該雙學歷必須是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列入國民教育序列的學歷。輔修專業(yè)不能報考。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fā)改委《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yè)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yè)”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yè)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yè)”證書的報考者,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tǒng)一電子注冊,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上述報考者的“雙學位”、“雙專業(yè)”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教育廳門戶網站(http://www.fjedu.gov.cn/)的查詢平臺查詢認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曾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yǎng)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新錄用公務員在試用期內的;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公務員錄用考試但未滿招考職位規(guī)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選調生以當年度招考、選調公告為準;村官考轉為非定向選調生的,2年村官經歷可折算一年選調生工作經歷);報考人員與所報考單位構成《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試行)》中任職回避情形的;2017年受到效能告誡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等與年限有關的資格條件,均以2017年10月23日為截止時間。
三、報名辦法
本次公開遴選報名由各遴選單位組織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具體地點及聯(lián)系方式見《遴選職位表》。
(一)報名時間
2017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提交《2017年漳州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 (登錄漳州市網站: http://www.zzpta.com自行下載打印,按照填寫說明及要求規(guī)范填寫后,按干部管理權限提交單位及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蓋章)一式兩份、二寸照片4張、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遴選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書或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報考人員填寫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有效,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遴選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其他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多報無效并取消本次遴選考試資格。經資格審核合格參加筆試人數(shù)與遴選職位計劃人數(shù)比例低于3?1的,遴選職位計劃人數(shù)為1人的取消該遴選職位,遴選職位計劃人數(shù)為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應減少該職位遴選計劃人數(shù)。
(二)資格初審
各遴選單位根據本公告和《遴選職位表》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報考資格條件的初步審查,并將通過資格審查的名單及時匯總成冊,于2017年10月31日前按照公務員管理權限報送漳州市委組織部黨群科、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職位管理與考錄科。
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應當在2017年11月16日下午5?30前到各遴選單位報名地址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準考證的或未及時提交證件材料和合格照片所造成準考證無法領取、因此不能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負責。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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