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灌南縣紀律檢查委員會選調6人公告公告【招6人】
5.核發準考證。經復核符合條件的,核發筆試準考證。如填報信息不全,應按要求補充填報報名信息,在報名期限內未補充的,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未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名資格。
本次選調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將減少選調計劃,直至達到開考比例。調整情況在灌南縣政府門戶網站、灌南黨建網、灌南縣紀委灌河清風網公布。
(二)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主要測試綜合素質和能力,不指定考試范圍,采用閉卷方式,總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
按照選調計劃1:3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總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組織考察
面試結束后,以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按選調計劃1:2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對考察對象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評價。
(五)確定人選
根據考察情況,由縣紀委常委會研究確定人選后,組織參加體檢。
(六)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有關標準和規定組織進行,如體檢有人未達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按相關規定進行遞補。
(七)公示與調動
擬選調人選名單在灌南縣政府門戶網站、灌南黨建網、灌南縣紀委灌河清風網上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出現不符合選調條件或其他特殊情況的,由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是否遞補。符合選調條件的,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辦理正式調動手續。
四、其他事項
本實施方案由縣紀委干部監督管理室負責解釋。
原標題:中共灌南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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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