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寧夏事業單位招聘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醫療崗公告【招378人】
為大力實施人才強區工程,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著力改善人才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黨辦〔2006〕35號)、《關于進一步發揮現有人才作用和引進急需緊缺人才的若干規定》(寧黨發〔2009〕47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三)堅持專業匹配、人崗相適原則。
二、招聘計劃
2017年我區部分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聘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601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專業、人數詳見《寧夏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
(一)招聘范圍
采取公開報名方式,面向全國普通高校(以招聘單位確定的院校范圍為準)招聘具有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機關事業單位招聘的正式在編工作人員、特崗教師;
4.公告發布之日(2017年11月13日)后機關事業單位辭職、辭退,事業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區內外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5.留學歸國人員不能取得教育部留服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的人員;
6.應聘者不得報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7.法律法規規定存在其他情形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的人員。
四、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夠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責義務。
(三)具備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和資格條件。
(四)身體健康。
(五)碩士研究生的年齡在35歲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2018屆畢業生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0歲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2018屆畢業生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除上述條件外,報考者還應當符合《2017年寧夏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中各招聘崗位設置的相關資格條件。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