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蒲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0人】
根據臨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對<蒲縣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核準申請的批復》(臨人社函[2017]414號)精神,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國家和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有關規定,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堅持每個環節結束后向社會公告接受社會監督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及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三、招聘計劃(見附表)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0名。其中:蒲縣人民醫院招聘醫護人員16名;蒲縣中醫院招聘醫、技師4名。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含方向)和資格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1、“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1)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2)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含到2017年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現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3)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做好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勞動合同期滿高校畢業生有關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7〕6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的意見》(晉政辦發〔2014〕42號)文件精神,政府購買基層公共崗位到2017年底前勞動合同期滿的人員,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可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4)退役全日制大學生士兵。以上考生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需同時符合招聘崗位的其他要求。以上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考人員達不到招聘人數要求的,該專門崗位自動轉為普通的招聘崗位(取消服務基層條件限制)。
2、年齡、現役、試用期、服務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的規定外,均以報名開始之日為截止日期。
3、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研究生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相同或類同。
4、崗位要求專業名稱經教育部修改過的,根據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所學專業為對應專業的可報考崗位。
5、招聘崗位有從業資格要求的,要有相應的資格證書(或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
6、所有被錄取人員在蒲縣服務年限不得低于五年,服務期內不得報考其他職位、不得調動。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在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的領導下具體實施。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11月21日9:00至2017年11月23日18:0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蒲縣錦繡大道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一樓大廳。
4、報名所需有效證件:第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學信網學歷證明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張。
5、每一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6、資格審查:按照報考崗位的條件和資格,由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審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①受過刑事處罰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③受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處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⑤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⑥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原單位出現重大醫療事故或被吊銷醫師執照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現役軍人。
⑦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⑧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