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海南永興縣選調(聘)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部分內容修改公告
根據《2018年第一次縣委編委會議紀要》(〔2018〕第一次)第三項第2點:機關事業單位空余編制進人,原則上堅持縣直單位采取公開選調、鄉鎮機關面向社會考試錄用方式進行,事業單位全額編制可以面向差額、自籌人員中考試聘用之規定,將“此次公開選調(聘)范圍為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具有“三同”性質的科級以下工作人員”修改為“此次公開選調范圍為全縣機關(含參公)單位在職在編的科級以下工作人員;公開選聘范圍為全縣事業單位在職在編的科級以下工作人員”。
原標題:關于修改2018年公開選調(聘)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部分內容的公告
永興縣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3月1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