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重慶開州區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12人簡章
七、面試
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進入面試環節。面試的具體時間、具體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未在面試規定時間內到達面試候考室的,不得進入面試考場,并視為其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各招聘崗位的面試比例(即招聘崗位的擬聘數量與進入面試環節的考生數量之比)為1:2。若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最后一名人員筆試總成績并列,則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若實際進入或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未達規定面試比例,則遞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指標至規定的面試比例,重新計算的招聘指標=實際進入或參加面試環節的考生人數×面試比例(計算結果按四舍五入法保留至整數);招聘崗位的招聘指標無法遞減(只有1人實際進入或參加面試)的,考生各科筆試成績不低于同類別招聘崗位中已進入面試環節人員的對應科目最低成績,方可進入面試。
面試分值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若某招聘崗位只有1人實際參加面試,則該崗位考生的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該考生所在面試考官組當日同面試方式的所有考生面試成績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若所在面試考官組當日同面試方式所有考生面試成績的平均分低于60分,則其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面試計分采用“體操計分法”,即:去掉該面試組考官評出該考生的一個分和一個最低分后,計算出保留得分的平均分,即為該考生的面試成績。
考官評定考生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成績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組須寫出書面報告報開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考生簽字確認,次日在開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上公示。
考生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60%+面試成績×40%。
八、體檢
根據崗位招聘指標,按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最后一名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并列,則依次按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高者優先。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以隨機抽簽方式確定在重慶市明確的全市公務員錄用綜合性定點體檢醫院進行,由開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實施、開州區紀檢監察部門現場監督。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國家對體檢政策有新規定或進行調整的,從其規定。
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對按規定可申請復檢的體檢項目,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開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開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后,統一組織到定點體檢醫院復檢。逾期不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復檢資格并確定為體檢不合格。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體檢和復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規定的報到時間、報到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九、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按照“誰考察、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現實表現和工作業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進行全面考察。原則上實行實地考察。
考察時,按照考生的屬地管理,須提供所在地縣級及以上公安局、政法委、衛生計生委等相關部門關于考生有無違紀違法、有無參加法輪功等情況的書面審查意見;同時考察組對考生的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規定,考察時,考察組須全面查閱被考察人檔案,重點審查高校學籍檔案和考生年齡、工齡、黨齡、學歷(學位)、經歷、身份等內容,著重核實檔案記載內容的真實性。
考察結束后,開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根據考察組提供的考察資料和報考資格條件復查資料進行復核,復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