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內蒙古阿拉善左旗公益性崗位招募255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6.用人單位對本單位聘用的公益崗位人員要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嚴明工作紀律,如有用人單位虛報冒領、騙取崗位補貼的,一經發現,除向用人單位追回所有資金外,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有關當事人及所在單位的責任。
7.用人單位對本單位聘用的公益性崗位人員要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負責公益性崗位人員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8.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弄虛作假、冒名頂替,違反政策獲取公益性崗位上崗資格、崗位名額、崗位補貼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9.人社部門對轄區內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管理使用情況要定期進行檢查,對違反條件聘用人員和未核準聘用的人員一經發現全部予以辭退。
10.各用人單位要按月向旗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就業服務局上報公益性崗位人員增減變化情況,旗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就業服務局在每月30日前將本旗區上月增減情況報盟就業服務局備案。
11.加強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實名制管理工作。人社部門將當地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信息全部錄入就業管理子系統,并根據人員增減變化情況實行動態管理。
12.各用人單位聘用公益性崗位人員由于辭職、辭退、退休及其他原因出現減員而確需增加的,由旗人社局根據實際情況審核補充。
九、紀律與監察
本次招募聘用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在招募聘用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其招募聘用資格。對違反紀律的單位或個人經查實將追究責任,嚴肅處理。人社局監督舉報電話:8222679,8222675,1394749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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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