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東莒南縣選聘5名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公告
根據《莒南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辦法》(莒南政辦發[2014]106號)規定,現就公開選聘莒南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范圍和名額
面向全市律師事務所選聘縣政府法律顧問5名。
二、報名條件
(一)遵守憲法、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道德修養;
(二)受過系統的法律及其他領域專業教育,具有較高的法學理論水平和較強的實際工作能力;
(三)從事法律研究或者法律實務工作5年以上;
(四)熟悉縣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規則;
(五)身體健康,責任心強,有時間和精力履行法律顧問職責;
(六)擔任法律顧問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4年10月27日-2014年11月10日。
(二)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莒南縣人民政府法制局(地址:莒南縣華魯街119號縣政府大院)。
聯系人:季維花 徐博文 徐欣華 聯系電話:7913619
(三)報名材料。本人填寫的《莒南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報名表》(附件1)一式2份,身份證、學歷證書、律師資格或法律職業證書、律師執業證書,其他證明個人能力或擔任法律顧問經歷情況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四、選聘程序
(一)按照縣政府法律顧問選聘方案要求,縣政府法制局對報名人員學歷、履歷、專業特長、在有關專業領域的影響等進行審查。
(二)組成專家組進行面談,并考慮專業、行業比例等因素,按照1:1.2的比例擇優確定考察對象。
(三)縣政府法制局對考察對象政治思想業務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研究提出聘任縣政府法律顧問建議名單報縣政府審查。
(四)縣政府審查同意后,印發縣政府法律顧問聘任通知,頒發聘書,縣政府法制局與縣政府法律顧問簽訂聘用合同,開展法律顧問工作,并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根據縣政府法律顧問的工作績效考核情況支付報酬。
原標題:公開選聘莒南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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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縣人民政府法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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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