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平湖市醫療衛生單位招聘高層次、緊缺型衛技人才公告【招45人】
(三)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的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對象。體檢不合格或放棄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四)考核
考核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主要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核和德、能、勤、績、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考核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并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五)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國平湖門戶網站(http://www.pinghu.gov.cn/)平湖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信息公開欄、平湖人才信息網(http://www.phrcsc.com.cn/)公示7個工作日。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前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擬聘用名單公示后,將不再遞補。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問題的,由平湖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報市人力社保局核準。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等文件規定執行。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說明
1、本次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若符合《平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衛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關于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若干意見的通知》(平政辦發〔2014〕26號)確定的高層次、緊缺型衛生人才引進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相應政策待遇。平湖市第二人民醫院應聘人員若符合《嘉興港區黨工委辦公室嘉興港區管委會辦公室加強港區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嘉港區工委辦〔2014〕21號)確定的高層次、緊缺型衛生人才引進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相應政策待遇。其中已享受過相關引進人才政策待遇的、原在平湖市轄區醫療衛生單位(含港區醫院)工作并已取得中級及以上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辭職離開后再次應聘的,或者在平湖市轄區醫療衛生單位(含港區醫院)之間流轉應聘的,不享受引進人才政策待遇。
2、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平湖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平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監督指導。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3、本次公開招聘相關的各項后續事宜相關信息將在中國平湖門戶網站(http://www.pinghu.gov.cn/)平湖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信息公開欄、平湖人才信息網(http://www.phrcsc.com.cn/)公布。請應聘者注意瀏覽,并歡迎社會各界監督。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平湖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573—85023587,85111683
監督電話:0573—89170872
原標題:2018年平湖市醫療衛生單位招聘高層次、緊缺型衛技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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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平湖市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型衛技人才計劃表.xls
2018年平湖市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型衛技人才報名表.doc
平湖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8年7月19日
原文鏈接:http://www.pinghu.gov.cn/ucms/zwgk/jsp/zwgk_info.jsp?TID=20180719163622198205197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