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鎮康縣政府部門遴選4人公告
(二)資格審查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遴選機關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資格審查中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將審查情況通知本人并說明理由。每個公開遴選崗位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報考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考生可以于3月10日前改報其他崗位。
(三)考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參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有的政策理論水平、專業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實際工作能力和應變能力。根據筆試成績按公開遴選崗位數1:3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面試考官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開遴選機關和部分公務員面試考官組成,面試考官每組由7人組成。
(四)組織考察
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按每個公開遴選崗位1:2從到低分順序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和公開遴選機關共同組織實施,按照公開遴選崗位的職責要求,對擬公開遴選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
(五)體檢
考察結束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體檢。
(六)公示
根據考生的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擇優提出公開遴選名單,面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七)審批和辦理調動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公開遴選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辦理調動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本人的遴選資格。
四、注意事項
(一)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二)對違反公開遴選紀律或不具備公開遴選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取消考試資格或公開遴選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遴選考試。對造成惡劣影響且觸犯法律的有關人員,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參考人員對筆試成績有異議需查分的,須由本人持身份證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提出申請,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按相關程序受理查分。
(四)《鎮康縣2015年部分政府部門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請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事調配與公務員管理股領取。聯系人:楊文秀,聯系電話:0883-6630131。
(原標題:鎮康縣2015年部分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公開遴選公告)
鎮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2月2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