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云南普洱市第一中學遴選教師公告【招14人】
2. 現場報名
(1)報名人員在征得人事關系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所在地組織或人社部門審核同意后,持報名材料到普洱市第一中學辦公室報名現場報名,現場報名時間為2019年4月8日至4月 22日(周末不休息)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材料:《普洱市公開遴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電子版,其他條件證明材料。
(二)資格初審
1. 普洱市教育體育局和普洱市第一中學對報名人員提交的《普洱市公開遴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中填報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每個職位遴選人數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比例原則不低于1:5。若達不到開考比例,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準,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2. 采取網絡報名人員必須在考試前的規定時間內提供報名材料原件進行審核,方可參加遴選考試。
3. 資格初審解釋權:由普洱市教育體育局和普洱市第一中學負責解釋。
(三)考試
考試由普洱市教育體育局組織實施。由試講、面試及加分項組成。綜合成績由試講成績、面試成績和加分項成績加權計算,按百分制計分,各項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具體為:
綜合成績=試講成績+面試成績+加分項成績x20%
如綜合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勝出。
考評專家組組成:普洱市第一中學7人(涵蓋所招聘學科)。
1. 試講
滿分為40分。抽題、備課(20分鐘)、試講(10分鐘)。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課堂教學能力。
2. 面試
滿分為4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綜合素質能力。
3. 加分項(占綜合成績的20%)
(1)教學競賽。教學競賽一等獎加8分,二等獎5分;省級教學競賽一等獎加5分,省級教學競賽二等獎加3分;市級教學競賽一等獎加3分,市級教學競賽二等獎加1分;縣級教學競賽一等獎加1分。同一屆教學競賽取得的加分項,取加分項加分,不累計加分,不是同一屆教學競賽取得的加分項可累計加分。
(2)課題研究。規劃課題負責人加10分,規劃課題參與者5分;省部級規劃課題負責人加5分,省部級規劃課題參與者加3分;市級課題(已結題)負責人加3分,市級課題(已結題)參與者加1分。以課題研究報告為準,可累計加分。
4. 時間和地點
(1)時間:5月1日至4日
(2)地點:普洱市第一中學
(四)資格復審
普洱市教育體育局和普洱市第一中學根據綜合成績,按每個遴選職位從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者,進入考察;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資格。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須在規定時限內持資格復審材料到普洱市教育體育局進行資格復審。需提供的資格復審材料如下:
1. 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取得學位證的同時提供;
2. 事業單位聘用審批表復印件一份;
3. 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外,所有復印件須由所在地組織或人社部門注明“與原件相符、經辦人、日期”并加蓋公章。
(五)考察
根據資格復審情況,按照遴選職位及人數1:1確定各崗位考察人選。
考察工作由普洱市教育體育局組織實施,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特別是政治業務素質與遴選職位的匹配程度進行全面考察,認真查閱個人檔案,如實寫出考察報告。
(六)決定人選
根據綜合成績和考察情況,按照公開遴選職位及人數1:1的比例,中共普洱市委教育工委集體討論決定擬遴選人員。經體檢合格,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網(www.pes.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錄用。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