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蒼南縣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才有關事項公告
按照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要求,為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浙江省衛生人才發展“十二五”及2020年中長期規劃》(浙衛發〔2011〕292號)及《浙江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等關于開展2019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辦〔2019〕1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我縣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才招生(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對象:
2019年報考普通高校,本縣戶籍學生,立志為蒼南縣基層醫療衛生事業服務,并在規定時間內與蒼南縣衛生健康局簽訂就業協議的考生。
二、承辦院校及招生(招聘)計劃:
招生院校招生(招聘)專業學歷學制數量
溫州醫科大學臨床醫學本科五年2
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臨床醫學本科五年8
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中醫學本科五年6
杭州醫學院預防醫學本科五年2
合計18
三、招生(招聘)錄取程序
2019年我縣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才按照“信息公開,擇優選拔,協議錄取”的原則,實行“高考招生與公開招聘并軌”政策,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本科各專業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第二段分數線。具體招生(招聘)程序如下:
1、填報志愿。符合條件的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將考生名單提供給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將相應名單分發至縣衛生健康局。
2、體檢。縣衛生健康局根據各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體檢(體檢費用按相關政策收取)??h衛生健康局將即時告知考生體檢結果,考生如有疑義應當即時提出復檢要求,否則視作自動放棄復檢。復檢由縣衛生健康局組織并安排,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且只能復檢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公示。對體檢合格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蒼南人才網”公示3天。
4、簽訂協議。體檢合格考生公示無異議的,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后,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已簽協議考生名單報各招生院校。在招錄工程中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計劃缺額的,按缺額計劃1:1比例補充提供考生名單并按相應程序進行招錄。
5、錄取。各招生院校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招生工作開始前,將各縣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6、備案。錄取結束后,招生院校將定向培養生名單抄送縣衛生健康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
四、費用與待遇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臨床醫學、中醫學、預防醫學專業本科層次學員,對其在校期間的學費、和生活費等,按照《關于開展2013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13〕143號)要求,給予4.6萬元/5年/人補助。補助資金的具體支付方式按簽訂的《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書》約定執行。
凡被錄取的臨床醫學、中醫學專業學員按照“5+3縣管鄉用”全科醫師培養模式進行培養。“5”指學生高考錄取后與蒼南縣衛生健康局簽訂協議后在溫州醫科大學學習5年, “3”指畢業后人事關系先掛靠在縣全科醫生培訓管理服務中心(即“縣管”),經過3年在蒼南縣人民醫院規范化全科醫生培訓合格后,由縣衛健局根據全縣各鄉鎮醫療人力資源實際需求,統籌分配到下屬鄉鎮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即“鄉用”);預防醫學專業學員經過杭州醫學院5年學習后,畢業到崗按就業協議由縣衛生健康局統一調配到鄉鎮醫療衛生醫療機構工作。
五、其他事項
1、定向培養學員分配到我縣鄉鎮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期限不得少于5年(不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時間)。
2、定向培養學員若畢業后不回我縣鄉鎮醫療衛生機構工作或不服從分配及不滿服務年限的,應按協議承擔有關違約責任,且3年內不得報考我縣衛生健康局所屬醫療衛生健康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
3、其他有關定向培養約定事項在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合同、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約定。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蒼南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59900937 68881517
原標題: 2019年蒼南縣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才有關事項公告
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蒼南縣衛生健康局
2019年6月14日
來源:http://xxgk.cncn.gov.cn/art/2019/6/14/art_1440565_34666811.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