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西鄉寧縣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73人】
根據《鄉寧縣2019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3名。為做好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要求
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資格條件詳見附表。
二、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應往屆畢業生及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含方向)和資格條件;
(五)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它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1、“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到2019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務期滿(含到2019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崗的人員;政府購買基層公共崗位到2019年年底前勞動合同期滿且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考人數達不到招聘人數要求的,該專門崗位自動轉為招聘單位相應的招聘崗位,報名時間順延3天。
2、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在職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且任現職滿3年、考核合格的人員,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3、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須同時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等要求。
4、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年齡、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不包括服務基層人員)、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5、所學專業必須符合報考崗位專業要求(應聘者報名表所填寫的所學專業名稱須與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書上所標明的專業一致)。專業要求按具體專業名稱設置的,考生畢業證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一致。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研究生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類類同。
6、崗位要求專業名稱經教育部修改過的,根據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所學專業為對應專業的可報考該崗位。
7、招聘崗位有從業資格要求的,要有相應的資格證書(或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19年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專升本、研究生人員不得以原取得的專科或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得報考;
7.本縣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在編教師、醫護人員(含正在辦理手續的人員),不得報考;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9.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