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象山縣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5人】
五、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及寫作》,部分職位筆試科目為《會計專業知識》(含一定比例綜合基礎知識),滿分均為100分。
象山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法律服務職位、象山縣第一人民醫院醫療健康公共管理職位、象山縣科技創新中心化學工程與技術研究員職位、象山縣大數據發展中心信息管理職位,繳費確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小于等于15:1時,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繳費確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大于15:1時,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考試。
筆試時間初定于2019年11月23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后,統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原則為:筆試合格分=該試卷考生得分×70%,如計算結果高于60分的,則筆試合格分為60分;低于40分的,則筆試合格分為40分。筆試成績低于筆試合格分的即為筆試不合格;筆試不合格者淘汰。
筆試成績公布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招聘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從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對象。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六、資格復審
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前,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事考試中心組織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條件復審。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的證件為:畢業證書(碩士及以上研究生還須提供學位證書)、本人身份證、原籍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碩士及以上研究生除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社會人員須提供的證件為: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經當地公安部門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頁和本人戶口信息頁(碩士及以上研究生除外)、畢業證書(碩士及以上研究生還須提供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象山縣委組織部出具的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對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專業技能測試)資格。
七、面試(專業技能測試)
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實施。象山縣文化館音樂輔導職位、象山縣石浦文化館舞蹈輔導職位采取專業技能測試,其他職位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對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的,視作放棄面試(專業技能測試)。
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與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之和,滿分200分。在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如按1:1的比例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筆試成績亦相同的,則進行面試加試,加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環節。
象山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法律服務職位、象山縣第一人民醫院醫療健康公共管理職位、象山縣科技創新中心化學工程與技術研究員職位、象山縣大數據發展中心信息管理職位,因繳費確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小于等于15:1,而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面試成績從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如按1:1的比例成績相等,則進行面試加試,加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環節。
八、體檢
體檢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實施。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工作按《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
體檢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
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核。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核
考核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實施。考核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己私Y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擬聘用人員名單。
十、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后,在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公示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督電話。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反映的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在辦理聘用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如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不在規定期限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的信息、實施過程有關情況及擬聘用人員公示信息均在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14962/index.html)上公布,請考生注意瀏覽,并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二)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所有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四)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對象在資格復審開始48小時前,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事考試中心提交不參加資格復審書面確認書的,可在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予以遞補。體檢、考核和公示過程中如出現職位空缺的,在報考該職位的合格人員中按從到低分予以遞補。但自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之日起出現的職位空缺,均不予遞補。
(五)擬聘用人員涉及聘用(勞動)合同的,自公示結束日起90天內由本人解決;90天內未解決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新聘用人員須在本縣服務滿5周年(含試用期)后,方可向所在單位提出交流到縣外的申請。新聘用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鄉鎮(街道)服務須滿5周年(含試用期)。
(七)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廣大報考人員不要輕信,切勿上當受騙。
(八)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政策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工作時間開放),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事考試中心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574-89387516、89387515(工作時間開放),監督電話:0574-89282819(縣紀委縣監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
(九)未盡事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事考試中心、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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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象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類別參考.doc
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事考試中心
2019年10月17日
原標題:2019年象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xiangshan.gov.cn/art/2019/10/17/art_114967_9684484.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