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省泗縣人民醫院、中醫院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員公告【招66人】
為促進泗縣醫療衛生事業發展,進一步加強衛生健康人才建設,根據省、市有關規定,2019年度安徽省泗縣人民醫院、中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2019年度安徽省泗縣人民醫院、中醫院公開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員66名(詳見崗位表),招聘相關信息在泗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sixian.gov.cn/)、泗縣人社局政務公開平臺(http://www.sixian.gov.cn/public/column/1481?type=4&action=list)、泗縣衛健委政務公開平臺(http://www.sixian.gov.cn/public/column/1561?type=4&action=list)等相關網站上統一發布。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三)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與學歷;
(五)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年齡條件”中“30周歲以下”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崗位中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現役軍人;
(三)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四)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五)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六)未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在編正式工作人員。
四、招聘步驟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1月6日(11月2日、3日不予報名),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地點: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一樓服務大廳(縣政務服務中心南50米)。
3、報名注意事項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張;
(3)填寫《2019年度安徽省泗縣人民醫院、中醫院公開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請網上自行下載打印);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4)事業單位在編正式人員,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表等材料外,還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機關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6)報名考試、體檢等費用按省物價局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4、其他事宜
各崗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應不低于2: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2019年11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二)考試
考試由泗縣紀委監委派駐第六紀檢監察組、人社局、衛健委聯合組織實施。
(1)參加考試人選:所有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
(2)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形式:采取專業筆試形式,報考191001-191006、191008、191010-191013、191016、191018崗位考試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主要包括:解剖、生理、病理、藥理學;191007、191009、191014、191015、191017崗位考試內容為《中醫學基礎知識》,主要包括:中醫基礎理論、中藥學、方劑學、中醫診斷學。191019崗位考試內容為:《護理基礎知識》,主要包括:護理學基礎、護理倫理學、內科護理學、外科護理學。
(4)滿分120分;
(5)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對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進入體檢和考察。
(三)體檢與考察
體檢和考察由泗縣紀委監委派駐第六紀檢監察組、人社局、衛健委組織實施,按先體檢后考察的順序進行。
1、體檢和考察人選按崗位招聘計劃數,在同崗位參加考試人員中依考試成績從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如入圍體檢、考察最后一名有數名考生考試成績相同的,則對與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考生進行加試,根據加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考察和體檢對象。
2、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
3、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全面、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同時對擬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一次。一經公示不再遞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