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公共基礎知識法律考點——新法知多少
我們都知道,在公基法律部分的考試中,我們主要涉及到的是法理學、憲法、刑法、民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等科目。但除此之外,還愛考察一些法律方面的時政內容,即在本年度中新修改、新出臺的法律規定。這些內容知識點比較零碎,今天幫助大家梳理一下2023年新生效、新修改的一些法律。
一、新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2023年4月1日生效)
考察概率較大的考試:涉及農業農村方向的考試、黃河流域及附近地市的考試等。
為了加強對于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的保護,保護弘揚和傳承黃河文化。2022年10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第二部流域法律(第一部為2021年3月1日生效的長江保護法)。
黃河保護法提出做好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要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落實重在保護、要在治理的要求,加強污染防治,貫徹生態優先、綠色發展,量水而行、節水為重,因地制宜、分類施策,統籌謀劃、協同推進的原則。
二、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法》(2023年1月1日生效)
考察概率較大的考試:國企招聘、工會招聘等。
為了進一步婦女的合法權益,促進男女平等,充分發揮婦女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作用。2022年10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修訂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在這一次修改中,重點在教育、醫療、就業三大方面強調了婦女合法權益的。
(一)教育方面:將男女平等的基本國策納入國民教育體系
(二)醫療方面:醫療機構施行生育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應當征得婦女本人同意;在婦女與其家屬或者關系人意見不一致時,應當尊重婦女本人意愿。
(三)就業方面:對就業性別歧視的情形作出了禁止性規定。將招聘、錄取、晉職、晉級、評聘專業技術職稱和職務、培訓、辭退等過程中的性別歧視行為納入勞動監察范圍。
三、新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預備役人員法》(2023年3月1日生效)
考察概率較大的考試:文職考試
在過去的我國法律體系當中,對預備役人員的規定一直屬于法律空白,因此為了更好的規范預備役人員的管理,健全預備役人員的制度。2022年12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預備役人員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在該法中明確規定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預備役人員工作,并將將預備役人員分為預備役軍官和預備役士兵。將預備役士兵分為預備役軍士和預備役兵。并表明預備役人員是國家武裝力量的成員,是戰時現役部隊兵員補充的重要來源。
預備役人員服預備役的時間自批準服預備役之日起算。預備役人員退出預備役的時間為下達退出預備役命令之日。
以上就是在2023年新修訂、新頒布的且可考性較大的法律知識點。知識的獲取要靠日積月累,希望今天的內容能夠幫助到大家。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