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青銅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崗位分配
2025年5月14日至5月16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參加5月14日資格復審考生報考職位及代碼:衛生崗位(58100-58119、58123-58132、58134、58136)、其他崗位(58006、58007、58014、58016、58017、58018、58019、58021、58023、58026、58027、58029、58030、58047、58051、58052、58059、58066、58067、58068、 58072、58073、58078、58079、58081、58083、58084、58090、 58092、 58093、58094、58098);
參加5月15日資格復審考生報考職位及代碼:衛生崗位(58120、58121、58122、58133、58135)、其他崗位(58009、58010、58015、58020、58022、58025、58031、58032、58033、58035、58036、58039、58040、58041、58042、58043、58044、58045、58046、58048、58049、58053、58054、58056、58057、58060、58061、58064、 58071、58076、58077、58087、58091、58096);
參加5月16日資格復審考生報考職位及代碼:教育崗位(58137-58155)、其他崗位(58001、58002、58003、 58004、58005、58008、58011、58012、58013、58024、58028、58034、58037、58038、58050、58055、58058、58062、58063、58065、58069、58070、58074、58075、58080、58082、58085、58086、58088、58089、58095、58097、58099)。
二、資格復審地點
青銅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一樓人力資源市場(青銅峽市古峽東街嘉寶路15號)。
三、參加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根據《公告》規定,青銅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以筆試成績由到低分,按照擬選聘人數與資格復審人數1:3的比例依次對擬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成績不得低于自治區劃定的最低分數控制線:縣(市、區)及以下事業單位100分。
四、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需提供的材料
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擬進入面試人員是否具備報考資格條件,是否符合筆試加分條件,是否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由青銅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現場驗證擬進入面試的應考人員報名資格證件原件并收取相應復印件。提交的具體資料為:
(一)準考證
本人準考證與身份證、戶口簿上的基本信息須一致。
(二)戶籍資料
1.戶口簿、有效身份證。
2.非寧夏戶籍的區外普通高等院校寧夏生源應、往屆畢業生須提供記載本人戶口遷移信息的原戶口簿,或提供戶口遷移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原寧夏戶籍的證明。
3.非寧夏戶籍、在寧夏服務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須提供服務證書、當地組織或人事部門相關服務證明。
4.以父母(含岳父母、公婆)為寧夏戶籍資格報考的人員須提供記載父母信息的戶口簿。以配偶為寧夏戶籍資格報考的人員須提供記載配偶信息的戶口簿以及結婚證。
(三)學歷相關材料
1.報考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
2.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用輔修專業報考的,需同時提供主修專業的畢業證、學位證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應屆高校畢業生在資格復審結束前尚未取得畢業證的,應出具所在院校簽章的就業推薦表及相關證明,就業推薦表、相關證明須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一致;就業推薦表、相關證明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不一致的,以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為準。屬于相同專業但名稱不同的,需提供本人畢業院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和大學期間每年的課程成績單等證明材料。2025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學位證書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31日。
留學歸國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的應聘者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部學信網在線查詢驗證;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的應聘者提供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或相關部門、院校核實查證。請應聘者提前準備,積極配合并提供相應驗證報告或證明。
(四)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
報考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執業醫師證、住培合格證等。中小學校、幼兒園教師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應聘者,能夠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筆試和面試成績單且符合其他招聘資格條件的,可以參加面試,但在辦理招聘手續前須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招聘資格。
(五)定向招錄崗位需要的資料
報考“三項目”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人員需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有關材料:
(1)“三支一扶”大學生,資格審核時需要提供自治區“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頒發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可到人力資源和社會部官網—“服務之窗”—“查詢”(證書查詢)—“《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驗證系統”進行查詢驗證)。
(2)“西部計劃志愿者”資格審核時需要提供《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自治區項目的“志愿者”憑自治區團委出具的證明)、服務地縣(市、區)以上團委出具的關于其服務年限的證明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合格證。
(3)大學生村官資格審核時需要提供服務地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關于本人身份、服務年限的證明材料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合格證。
(4)退役軍人需提供《退出現役證》等。
(六)申請享受優惠政策加分的報考者須提供以下相關審核材料:
1.少數民族考生須提供身份證、戶口本。
2.烈士的配偶或子女需提供《革命烈士證明》和能夠證明與烈士關系的材料;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須提供縣(區)以上黨委、政府或自治區有關部門提供的“因公犧牲人員證明”和能夠證明與其關系的材料。
(七)黨員材料:
報考職位資格條件政治面貌要求為中共黨員的,須提供由本人所在黨組織出具的中共黨員身份證明。證明中須明確入黨時間(支部大會接收為預備黨員之日)。
(八)考生為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的,在以下三類情形之外的可以報考,須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相關證明材料,,并注明是否已滿最低服務期限。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1)試用期未滿,或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但在原單位工作不滿一年的;(2)新招聘到縣(市、區)、鄉鎮(街道)事業單位未滿5年的報考本縣(市、區)以外招聘崗位的;(3)現聘崗位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最低服務期限(含試用期)計算截止日期為招聘公告發布之日。
(九)《2025年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和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兩張(不限底色)
一式2份,手寫打印均可,正反面打印。(照片粘貼在資格復審表右上角)
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復印件各1份。
若本人無法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可委托他人代為復審。被委托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委托書辦理(附件3)。
五、有關要求
(一)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應聘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二)青銅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收取擬進入面試人員的相關資格證件和證明材料,對進入面試的應聘者進行資格復審,經復審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面試資格。空缺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成績達到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應聘者中由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資格復審結束前未按相關要求提供資料的,視為自動放棄。若應聘者自行放棄,需提供放棄聲明(附件4),親筆簽名捺印,原件或傳真(掃描)發送給審核人員留存(郵箱:qtxsrsjnf@163.com,傳真:0953-3068052)。
(四)應聘者應手機保持暢通,手機號碼如有變動或其他特殊情況,請主動與資格復審組織單位取得聯系,如因無法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承擔。
咨詢電話:0953-3068361
附件下載:
2025年寧夏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xls
青銅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5年5月12日
原標題:2025年青銅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qtx.gov.cn/xwzx/tzgg/202505/t20250512_4904713.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