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廣東汕頭市潮陽區教育局屬下學校外出招聘高校畢業生37人公告
為加強我區教師隊伍建設,落實省高質量發展大會精神和“百萬英才匯南粵”行動計劃部署要求,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等有關規定,潮陽區教育局本次外出到韓山師范學院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37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汕頭市潮陽區教育局屬下學校2025年外出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普通高校畢業生。
其中要求應屆畢業生的崗位對象范圍為:
(一)國家統一招生的2025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
(二)國家統一招生的2023、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三)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19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教育部門認證;
(四)正在參加或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招聘崗位年齡條件的計算截止時間為本次公開招聘報名首日,35周歲以下指1989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汕頭市潮陽區教育局屬下學校2025年外出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崗位表》(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一)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崗位聘用及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工資福利待遇、崗位聘用按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五、報考程序和要求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實行網絡報名。應聘人員請在2025年5月19日9:00至2025年5月23日16:00期間自行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364),進入“汕頭市潮陽區教育局屬下學校2025年外出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公告”進行注冊報名,認真填寫報名信息。
用戶注冊與報名步驟詳見“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首頁“操作指引”欄目《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報名流程指引》,應聘人員注冊時必須使用本人身份證和手機號碼,并僅供應聘人員本人使用。
2.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只能報考《汕頭市潮陽區教育局屬下學校2025年外出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崗位表》(附件1)中的1個崗位。
應聘人員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即2025年5月23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還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還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2025屆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在境內就讀的2025屆中外合作辦學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2025屆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以非學歷專業報考的,在資格復審時提供有效的應屆畢業生材料,但須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25屆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畢業生(非在職)以非學歷專業報考的,在資格復審時提供有效的應屆畢業生材料,但須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逾期未取得的,不得聘用。
(2)招聘崗位中專業條件參照《廣東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以下簡稱《公務員專業目錄》)設置。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輔修專業、學位種類均不作為專業依據。
應聘人員應根據本人所學專業名稱,與《公務員專業目錄》中的專業名稱進行對照,如專業名稱一致的,則所學專業已列入《公務員專業目錄》列表,按照該專業名稱及代碼進行報考,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崗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學科門類”(代碼為2位數)的,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為該“學科門類”所含“學科”(代碼為4位數)或“專業”(代碼為6位數)的,均符合報考條件。崗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學科”(代碼為4位數)的,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為該“學科”(代碼為4位數)所含“專業”(代碼為6位數)的,符合報考條件。
若所學專業為《公務員專業目錄》中舊專業的,按其對應的專業名稱進行報考。如舊專業后注明“部分”的,須征詢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報考。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公務員專業目錄》(無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公務員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試資格審查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若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為“專業”(代碼為6位數),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該“專業”的上一級“學科”(代碼為4位數)或“學科門類”(代碼為2位數),可以相近專業報考。
相近專業報考的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按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要求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除《公務員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3)招聘崗位考生類別條件為“應屆畢業生”的,應聘人員不得以非學歷專業報考,必須以學歷專業報考。
(二)資格初審
報名系統對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核,應聘人員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查看初審結果。資格初審只是對應聘人員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應聘人員應誠信報考,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可以取消其資格。
(三)報名確認
應聘人員需于2025年5月24日9:00至5月25日16:00登錄招聘系統確認是否參加筆試。
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考試網上確認的,視為報名不。
(四)打印準考證
報名的應聘人員請登錄招聘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25年5月28日9:00至5月29日16:00。
準考證是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重要證件,請應聘人員妥善保管。
(五)筆試
1.筆試時間:2025年5月31日上午。
2.筆試地點:韓山師范學院理科大樓。
(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教育教學相關知識。
4.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按5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汕頭市潮陽區教育局、汕頭市潮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公布。
5.入圍面試人員:在筆試合格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每個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筆試合格人數未達到上述比例的,將全部筆試合格人員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
( 六)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1.資格復審相關事項屆時于汕頭市潮陽區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和汕頭市潮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另行公告。
2.資格復審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驗后當場退回)。
(1)《報名登記表》(在報名系統中雙面打印,并在“報名人員承諾”處簽名);
(2)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3)本人學歷學位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還須取得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4)尚未畢業的2025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畢業生推薦表及相關承諾書等材料;
(5)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的國家統一招生的2023、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19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需提供報名時未落實工作單位相關證明(經社保經辦機構簽章的社保繳費憑證或未參明)。正在參加或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需提供相關證明。
(6)國有單位在編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考試資格,并書面告知相關事由。
3.資格復審的復核:被取消面試資格人員有異議的,可以向汕頭市潮陽區教育局申請復核。
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汕頭市潮陽區教育局、汕頭市潮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公布。
(七)面試
1.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2.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每人面試時間為12分鐘。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按5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八)考試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如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另行組織面試。
各招聘崗位在綜合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確定與招聘崗位數量等額的體檢人員。
綜合成績和入圍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在汕頭市潮陽區教育局、汕頭市潮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公布。
(九)體檢
體檢標準、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紀律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關于指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醫院的通知》(汕人社〔2015〕179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標準為《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
體檢操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體檢時間、地點、費用等有關事宜在汕頭市潮陽區教育局、汕頭市潮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公布。
(十)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人選??疾旃ぷ鲊栏癜凑铡吨泄仓醒虢M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等規定執行??疾靸热葜饕ㄕ嗡刭|、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情況、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情況。
考察人選不符合招聘條件和招聘崗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十一)擬聘用人員公示
考察人選經考察合格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汕頭市潮陽區教育局、汕頭市潮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公示5個工作日。
考察人選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內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書面申辯;其他人員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內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異議。
(十二)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人事管理權限辦理擬聘用人員聘用手續,并及時簽訂聘用合同。
招聘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可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3.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從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應聘人員咨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考試教材。
(三)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本人有關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關信息、證件與考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應聘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符合應聘崗位資格條件。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應聘人員無特殊原因的,須按照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積極配合好招聘單位組織的考察,在用人單位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等,否則視為個人自動放棄。確有特殊情況需延期體檢、考察、辦理聘用手續的,本人可提出書面申請,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可推遲體檢、考察、辦理聘用手續時間。
(五)本次公開招聘嚴肅考紀考風,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部令第35號),確??荚嚬焦?。
(六)請應聘人員確保提供的聯系方式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以方便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招聘單位及時通知考生本人。
七、聯系部門、監督部門及電話
(一)聯系部門、電話:
汕頭市潮陽區教育局:0754-88720935;
(二)監督部門、電話:
汕頭市潮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754-83616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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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汕頭市潮陽區教育局屬下學校2025年外出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崗位表.xlsx
原標題:汕頭市潮陽區教育局屬下學校2025年外出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gdcy.gov.cn/stcyjyj/gkmlpt/content/2/2438/post_2438517.html#2326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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